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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許瀛彪;劉銘鑫
Title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5年9月30日, 總第61期, 第3期, 第98-109頁
Link
https://fll.um.edu.mo/wp-content/uploads/2025/10/8.%E8%A8%B1%E7%80%9B%E5%BD%AA.pdf
Keyword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自然資源;美麗灣區;高質量發展
Abstract
共建國際一流美麗灣區是粵港澳大灣區實現高品質發展的必然要求與重要使命。協同治理是粵港澳大灣區一體化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也契合我國自然資源的治理理念轉型。粵港澳大灣區治理主體眾多、治理事項紛繁,為此有必要通過價值鏈模型引入,以系統觀念分析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法治諸要素。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包括了目標、組織、機制、監督四個維度的立法、執法、司法和公眾參與的四大方面協同。針對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立法的規範性不足、協同執法的組織支撐不足、協同司法的機制保障不足、公眾參與的激勵約束不足等問題,需從明晰灣區協同立法的模式選擇及重點內容,完善灣區跨域執法的組織協同及政策工具,實現灣區實體法適用與程序性規範的接軌以及優化激勵與約束並存的灣區公眾參與路徑等予以完善,協力高品質推進美麗灣區建設。 段落標題: 1. 引言 2.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的法治基礎 2.1.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的制度框架 2.2.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的現實需求 2.3.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的法治系統〝鏈式思維〞運用 3.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的問題檢視 3.1.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中協同立法的規範性不足 3.2.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中協同執法的組織支撐不足 3.3.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中協同司法的機制保障不足 3.4.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中公眾參與的激勵約束不足 4.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的法治完善 4.1.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中協同立法的模式選擇及重點內容 4.2.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中跨域執法的組織協同及政策工具 4.3.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中實體法適用與程序性規範的接軌 4.4. 粵港澳大灣區自然資源協同治理中公眾參與治理決策的路徑與保障 5.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