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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林自立;林來梵
Title
“五十年不變”的“變”與“不變”:港澳基本法第五條的規範憲法學釋義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5年6月30日, 總第60期, 第2期, 第163-173頁
Link
https://fll.um.edu.mo/wp-content/uploads/2025/07/10.%E6%9E%97%E8%87%AA%E7%AB%8B%E6%9E%97%E4%BE%86%E6%A2%B5.pdf
Keyword
港澳基本法;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絕對不變;相對不變
Abstract
港澳基本法第五條的規定因在條文上蹈襲了“一國兩制”方針的敘事而被認為具有獨特的政治意義,而“五十年不變”的表述更是被理解為為基本法所設定的“天命大限”或是為全國人大修改港澳基本法設定了時間上的積極限制。而從規範憲法學的角度來看,有必要區分作為法規範的港澳基本法第五條與原本作為政治理念的“一國兩制”。不論是基於立法者原意、文本結構還是基於文意解釋的語義空間,港澳基本法第五條都僅是有關社會經濟領域“一國兩制”的敘事,其主要目的在於保持香港和澳門經濟發展的繁榮以及生活方式的安定性秩序,不具有為港澳基本法設定“壽數”的功能。實際上,港澳基本法第五條的規範意義脈絡之中已暗含了中央與港澳特區之間的政治倫理,即在尊重“一國”主權統一性的前提下,雙方相互尊重彼此的制度,中央不強行變更香港和澳門的社會、經濟制度,只是不排斥港澳社會、經濟制度局部的自發性變化。正確理解港澳基本法第五條的規範性意涵,有助於紓解該條款的政治負擔,使之真正回歸“一國兩制”方針的題中應有之義。 段落標題: 1. “五十年不變”的指代對象 1.1. 理解“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 1.2. 非對稱的“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 2. “五十年不變”的限度 2.1. “五十年不變”的時間限度 2.2. “五十年不變”的相對性 3. “一國兩制”條款的功能建構 4.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