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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張維文
Title
非公共空間工作崗位視頻監控中的勞動者憲法一般人格權保護——德國聯邦勞動法院的審判實踐與學界爭鳴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1年12月31日, 總第47期, 第3期, 第161-176頁
Keyword
非公共空間工作崗位;視頻監控;勞動者憲法一般人格權;比例原則
Abstract
勞動者在雇傭關係中雖然處於從屬地位,但是其人格權受到憲法保障。僱主基於合法權益,在非公共空間工作崗位安裝使用視頻監控設備,限制勞動者受憲法保護的一般人格權,必須滿足正當性要求。其論證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通過普通法的規定限制勞動者的憲法一般人格權,獲得僱主限制行為的正當性;另一種是在普通法不能提供僱主限制勞動者權利正當性時,法院根據具體個案的情況,按照比例原則,對僱主憲法基本權利和勞動者憲法基本權利進行利益權衡,論證僱主限制勞動者憲法一般人格權的正當性。聯邦勞動法皖在權衡僱主和勞動者利益中,確立比例原則適用的一般標準:視頻監控對勞動者一般人格權的限制必須符合適當性、必要性和恰當性原則。視頻監控的適當性體現在,借助視頻監控,僱主能夠達到追求的目的;視頻監控的必要性體現在,對於僱主來說,視頻監控是唯一的手段,不存在其它的同樣有效的、同時對勞動者一般人格權較少限制的手段;視頻監控的恰當性體現在,在勞動者一般人格權的限制強度和僱主合法限制勞動者一般人格權的行為理由之間,需綜合考慮兩者利益比重,僱主對勞動者一般人格權的限制不允許超越勞動者可容忍的邊界。《聯邦資料保護法》第26條第1款第1句對聯邦勞動法院確立的比例原則適用一般標準加以確認。 段落標題: 1. 引言 2. 聯邦勞動法院2004年6月29日1 ABR 21/03判決 2.1. 案件事實部分 2.2. 聯邦勞動法院立場 2.2.1. 總體觀點 2.2.2. 對勞動者憲法一般人格權限制的合憲性論證 2.3. 文獻資料中的質疑 2.4. 小結 3. 聯邦勞動法院2008年8月26日1 ABR 16/07判決 3.1. 案件事由 3.2. 聨邦勞動法院觀點 3.2.1. 總體上論點 3.2.2. 依照比例原則審查的具體步驟和內容 3.3. 文獻資料中的質疑 3.4. 小結 4.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