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孔慶江;于占洋
Title
ISDS協定解釋權改革的中國經驗:對締約方"聯合控制"機制的分析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3年3月30日, 總第51期, 第1期, 第48-61頁
Keyword
ISDS協定解釋權;聯合控制;中澳FTA(ChAFTA);RCEP;CAI
Abstract
協定解釋權是目前ISDS改革的重要一環,如何更好地平衡締約國與仲裁庭之間的解釋權分配已成核心重點,並涉及ISDS的合法性危機及東道國可持續發展的問題。近年來各經濟體在其投資協定文本中給出了不同的解決方案,但因未采當平衡對解釋權的分配,均存在明顯不足。中澳FTA中的"聯合控制"條款較好的平衡了權力的分配,體現了協定解釋權在解釋主體間尋求平衡的新舉措,是改革過程中的一次獨到探索。對該機制的討論需要在明細概念內涵的基礎上討論其規則特徵和優劣之處。對於該機制的未盡之處予以補足和完善,在改良後將其納入到RCEP和CAI兩大協定中是個極好選擇。 段落標題: 1. 緒論 2. 協定解釋權引發的正當性危機及當前因應 2.1. 仲裁裁決不一致 2.2. 東道國利益受到威脅 2.3. 不可持續發展問題突出 2.4. 當前針對正當性危機的因應 2.4.1. 激進式退出 2.4.2. 温和式改良 3. 中國對協定解釋權的獨特探索:締約方的"聯合控制"機制 3.1. 概念的明晰 3.2. 本文選取的研究對象 3.2.1. IIAs中首例"聯合控制"機制——中澳FTA(ChAFTA) 3.2.2. 建議未來納入"聯合控制”機制的RCEP和CAI 3.3. "聯合控制”機制的特徵 3.4. "聯合控制”機制存在的優勢 3.5. "聯合控制”機制的可能缺陷 4. 對"聯合控制”機制的改良及將其納入RCEF和CAI後續談判的建議 4.1. 針對"聯合控制”可能缺陷的改良措施 4.2. 將改良後"聯合控制”納入RCEP和CAI後續ISDS談判的建議及其意義 5.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