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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姚萬勤
Title
從"重治罪”到"重治理”:刑法治理功能之提倡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2年12月30日, 總第50期, 第3期, 第76-96頁
Keyword
刑法功能;懲罰;治理;風險社會;人權保障
Abstract
雖然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進程中,存在各種各樣維繫社會關係的方式,但從社會趨於文明的進程之中逐漸誕生的法律最終成為社會治理的主要工具。正是由於刑法的特殊的手段措施致使其從產生之日起就備受統治階級的推崇和青睞,因而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作為統治階級控制術的刑法功能始終局限於"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的平衡而未能有實質性突破,致使對刑法功能的研究停滯不前。隨著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落實貫徹,預示著刑法本身也需要文明轉向,尤其是法治背景之下,刑法治理社會的本質屬性特徵越發顯著。此外,提倡刑法治理功能與刑法的地位以及風險社會等理論密切相關。發掘刑法治理功能不僅能夠使刑法重視懲罰的功能性特徵有所減弱,而且也能消解長期以來關於"懲罰功能”與"人權保障功能”的二律背反關係。"刑法的懲罰功能”與"人權保障功能”理應成為刑法治理功能的派生功能,一切懲罰犯罪的需要必然首先滿足社會治理的需求,如此才能進一步實現保障人權的目標。 段落標題: 1. 既有刑法功能的觀點梳理與檢討 2. 提倡刑法治理功能的基礎 3. 刑法治理功能的邏輯表達 3.1. "治理”的邏輯表達 3.1.1. "治理”的含義爭議 3.1.2. "治理”的具體界定 3.2. ”功能”的邏輯表達 3.2.1. "功能”的社會學表達 3.2.2. "功能”的法學表達 3.2.3. "功能”的具體界定 3.3. "刑法治理功能”的邏輯表達 4. 刑法治理功能的地位證成 5. 刑法治理功能與派生功能的關係 6.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