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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Apius, Martinus(阿皮烏斯); 王魯譯
Title
1601年澳門事件
Journal Name
文化雜誌
Pub. Info
2010年夏季, 第75期, 第35-40頁
Link
http://www.icm.gov.mo/rc/viewer/pdf/10075
Abstract
摘要 : 馬丁努斯.阿皮烏斯(Martinus Apius),荷蘭文原名Marte Ape/Maarten Aap,其生平則鮮為令人所知悉。1600年6月,他登上了由六艘船組成的船隊前往東印度群島。船隊的東家是老公司(Oude Compagnie),該公司於1594年由阿姆斯特丹(Amsterdão)的商人們組建,是荷蘭歷史上第一個開拓了前往印度航線的公司。船隊由雅克布.范.內克(Jacob Van Neck)海軍上將擔任指揮,他曾經在1598年率領荷蘭船隊第二次成功抵達萬丹(Bantam)、班達(Banda)和特爾納特(Ternate)。阿皮烏斯是其中一艘船上的貿易代表。船隊在范.內克的率領下成功低達摩鹿加(Molucas)群島。在海上與葡萄牙人發生遭遇戰之後,船隊前往北大年,被迫改變航線前往中國。1601年9月,船隊抵達中國沿海。在中國漁民的幫助下,他們找到了珠江入海口,並於9月27日抵達澳門外海.船隊派出包括馬丁努斯.阿皮烏斯在內的一批船員乘坐小船登陸。然而,他們剛到海灘旋即遭到了逮捕。一天之後,船隊派出的另一艘為船隊尋找錨地的小船也遭到了攔截.所有解救船員的外交努力均告失敗。范.內克在他的航海日誌中寫道,使用武力也是徒勞的。10月初,在被扣留船員返回無望的情況下,船隊啟航離開中國海域,荷蘭第一次遠征中國的嘗試以徹底失敗告終。此間,范.內克一直將責任歸咎於中國人,認為他的船員是在事先沒有得到任何警告的情況下遭到逮捕的。直到1602年4月,當雅克布.范,赫姆斯科克(Jacob van Heemskerck)海軍上將在爪哇(Java)海岸俘獲一艘葡萄牙的三桅船之後,荷蘭人才得知事情的真相。在葡萄牙船長的文件中,荷蘭人找到了有關葡萄牙人為避免將十七名被俘荷蘭水手移交給中國當局而將他們統統處死的信件。四名倖存者被放逐到果阿(Goa),而其中祗有馬丁努斯.阿皮烏斯最終回到了祖國。之後他出席當時剛剛組建的荷蘭東印度公司(VOC)的會議,澄清和說明所發生的一切。他的證辭筆錄是關於荷蘭的亞洲擴張史中一起重要事件的珍貴文件。十七名船員死於非命的消息對荷蘭的社會輿論及其敵視葡萄牙的政策產生了巨大影響。自1604年起,荷蘭在亞洲範圍內的存在形式發生了變化:荷蘭海軍開始為其商船隊護航,並以武力強行打開市場。中國當時的一份資料:王臨亨的《粵劍編》說:"辛丑(萬曆二十九年)九月間,有二夷舟至香山嶴,通事者亦不知何國人,人呼之為紅毛鬼。其人鬚髮皆赤,目晴圓,長丈許。其舟甚鉅,外以銅葉裹之,入水二丈。香山嶴夷慮其以互市爭澳,以兵逐之。其舟移入大洋後,為颶風飄去,不知所適。"馬丁努斯.阿皮烏斯的證辭為1604年荷蘭法學家雨果.格勞修斯(Hugo Grotius)的著作《論戰利品法》(De iure praedae)提供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