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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張雪蓮
Title
澳門居民受教育權的發展與挑戰
Journal Name
澳門大學法律學院學報
Pub. Info
2011年6月, 第30期特別刊, 第281-308頁
Abstract
摘要 : 一般來說,某些西方思想家雖然批判十八世紀人權理念的自然權利說,但並不否定人應該享有某些基本權利。如柏克 (Edmund Burke)只是認為,權利有賴法律或社會傳統習俗之保障,並沒有所謂與生俱來的自然權利而已。邊沁 ( Jeremy Bentham) 強調自由、財產都是“幸福”之所賴,但並非來自自然。誠如西方學者亨金 (Louis Henkin) 所說:十八世紀為人權思想史之“正”,十九世紀為“反”,二十世紀以後也就是人權思想史中的“合”的階段。 對於公民在受教育方面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的許可和自由,並要求國家或他人為其受教育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履行一定義務的權利,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權和其他社會權利的基礎與前提。 受教育權作為一項國際社會公認的基本人權,有助於更好地理解它的内涵,也有助於切實保障它的實施。有鑒於此,筆者擬從人權角度分析澳門受教育權,以期對此問題作一拋磚引玉式探討。本文以澳門在葡國管治時期(1553年至1999年12月20日)和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1999年12月20日)這兩個歷史階段的劃分,來梳理澳門居民受教育權的發展;然後,提出澳門在履行保護受教育權中面臨的三個挑戰,促進教育公平、健全法制體系和重視教育品質。最後,重點論述在健全法制體系方面,政府透過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履行其對受教育權的保護。受教育權的立法保護與行政保護可稱作“事前保護”,司法保護則可以稱作“事後保護”。在延伸層面,政府作為主體,盡可能地採取行動以發展社會經濟,並且盡可能地使教育的發展作為整個社會發展的優先領域,從而推動社會進步。 段落標題: 1. 受教育權的基本範疇 1.1. 受教育權的演變 1.2. 受教育權的性質 1.3. 受教育權的類型 2. 澳門居民受教育權的發展 2.1. 《澳門組織章程》和澳門教育制度法規 2.1.1. 私校佔主導地位 2.1.2. 中西方教育模式 2.1.3. 多種學制並存 2.2. 《澳門基本法》和非高等教育制度法規 2.2.1. 校董會制度 2.2.2. 學制改革 2.2.3. 課程改革 2.2.4. 教學人員制度 2.2.5. 學校監督與管理 2.3. 澳門居民受教育權的保障 2.3.1. 受教育權保障的方式 2.3.2. 受教育權保障的内涵 2.3.3. 受教育權保障的原則 3. 澳門在履行保護受教育權中面臨的挑戰 3.1. 促進教育公平 3.2. 健全制體系 3.2.1. 加強立法保護 3.2.2. 完善行政保護 3.2.3. 明確司法保護 3.3.3. 重視教育品質 4. 結語 附表: 1. 1999/2000 - 2009/2010 年度的學生人數 2. 教育財政指標 3. 公共教育開支和本地生產總值 4. 2009/2010 學年學校基本資料 附圖: 1. 非高等教育公共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