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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魯西奇
Title
中國古代鄉里控制體系的基本結構
Journal Name
南國學術
Pub. Info
2018年11月, 第8卷第4期, 第562-574頁
Keyword
鄉村控制;鄉里制度;鄰保;村落
Abstract
摘要 : 鄉里制度是中國古代王朝國家控制鄉村社會的基本制度。王朝國家通過鄉里制度,控制、調整鄉村民戶的土地佔有和使用,強化對鄉村民戶的人身與經濟控制,強制性地徵發賦役,最大程度地滿足王朝國家的各種需要。鄰、里、鄉構成中國古代鄉里控制體系的基本結構。(1)鄰以五家互保連坐爲原則,是最基層的治安單元。什伍互保連坐之法,既是古代鄉里制度的起點,也是王朝國家編排鄉里組織、構建鄉里控制體系的基本原則。伍保制度的核心功能是加強對鄉村民戶的人身控制,強化治安,建立並維護鄉村的社會與經濟秩序。(2)里、閭之制,起源於居住單位。無論制度規定以二十五家、五十家,還是以百家、百一十家爲里(閭),在實際的編排中,里必然以村落爲基礎,或以一村爲一里,或合數村爲一里,或將一大村(包括城邑)編排爲若干里。里以村落和居住地域爲基礎,是基本的賦役徵納單元。(3)鄉是包括若干村落的鄉村區域。秦漢時期的鄉是縣級政權之下的行政區域,在鄉部的中心聚落設有鄉廷,以嗇夫(有秩)、三老、遊徼分掌民籍賦役、教化與治安等鄉政。唐代的鄉政由所屬五里的里正主持,諸鄉里正到縣衙當值,處理本鄉事務,諸鄉不再有鄉司駐地。中唐以迄北宋前期,鄉逐漸向以賦役徵納爲核心的財稅會計單元和人文地理單元演變。明代里甲制度下,縣直轄各里,沒有“鄉級”行政管理層級。到清代,在鄉集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保”,成爲縣以下的地域性行政管理單元,並爲近代以鄉鎮爲核心的鄉村控制體系奠定了基礎。在鄰、里、鄉構成的鄉里控制體系中,以村落爲基礎的“里”是其核心——入村里方得排什伍,聯村里纔能合爲鄉。所以,立足於村落,編排戶口,徵發賦役,乃是中國古代王朝國家鄉里制度的實質。 段落標題: 1. 五家爲鄰 2. 百家爲里 3. 十里一鄉 4. 鄰、里、鄉在鄉村控制中的不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