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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馬敏
Title
晚清商會與中國式市民社會雛形的形成
Journal Name
南國學術
Pub. Info
2016年1月, 第6卷第1期, 第67-81頁
Keyword
商會;“在野市政權力網絡”;公共領域;市民社會雛形
Abstract
摘要 : 歷史發展具有多樣性特徵,市民社會並非祗有西歐一種發展模式。中國特殊的文化傳統和獨特的社會政治背景,使得中國式市民社會自有其不同於西歐的諸多特點。在晚清,由於商會組織系統與其他城市民間社團組織的集體互動、協作效應,導致了某種更複雜的社會機體自組織過程的發生,其結果是形成了一個伴隨公共領域擴張而形成的城市民間社團巨型網絡,即“在野市政權力網絡”。其實際內涵是,城市行政權力部分由官方下移民間,形成國家權力機關之外的社會權力體系。儘管它仍受封建官府的監督與控馭,但已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自治權,是一種正在形成中、職能尚不完善的“地方性民間自治社會”,也就是與近代早期西方類似的“市民社會”的雛形。進入民國後,以1914年《商會法》之爭爲起點,在整個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尤其是1916年袁世凱死後,中國陷入軍閥混戰的局面,無法再對市民社會進行全面的控馭,市民社會因此而顯得比較活躍,表現出與國家爭權和擺脫控制的一面,並且出現了由市民社會團體發起召開“國是會議”和組建民治委員會等前所未有的非凡之舉。但是,當1927年蔣介石建立了統一的南京國民政府,實行國民黨專制獨裁統治後,市民社會的活動空間開始受到嚴重擠壓,原本就不強大的市民社會從此陷入困境,直至被徹底扼殺。中國近代市民社會雛形之所以難以成長,除因“國家强於社會”的傳統政治結構特點制約外,也在於中國市民社會自身的各種缺陷,包括獨立性不強、發育不充分、政治權力有限、內部派系紛爭等,使它難以創造更有利於自身發展壯大的環境與條件,同時也無力持久,有效地抵禦國家對它的侵蝕。 段落標題: 1. 晚清公共領域轉型與市民社會的孕育 2. 從“在野市政權力網絡”到“市民社會雛形” 3. 中國式市民社會的特徵 4. 中國式市民社會結局之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