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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林崗
Title
西方政治哲學中的“革命”話語演變
Journal Name
南國學術
Pub. Info
2018年4月, 第8卷第2期, 第312-321頁
Keyword
革命;讓-雅克•盧梭;權利學說;政治創制
Abstract
摘要 : 在西方政治哲學史中,讓-雅克•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是“革命”論的分水嶺。此前關於革命的論述,不是處於一個被忽略的位置,就是處於負面價值的地位。柏拉圖探討國家政制問題時,意識的原點是好的城邦和好的政制。他之理解政治什麼是可取的、什麼是應該的,遠遠重要於什麼是事實的、什麼是存在的。政治哲學既然將宗旨定在探尋其中的最好者,其對人類經驗世界裏的無秩序和混亂當然就發生“視野偏離”。而亞里士多德、馬基雅維里雖然擺脫了柏拉圖的思路,但他們大致上是把革命當作政治的“混亂現象”,在其論述中也甚爲負面。到17世紀,自然權利學說既沒有將革命議題包含在內,也沒有肯定革命的正當性,從格勞秀斯到洛克皆是如此。其後,自然權利被理解爲天然包含了“革命權”,由此而迅速成爲政治哲學的核心問題。鑒於法國大革命和俄國十月革命的後果,政治哲學中對革命的見解便截然對立。如果說埃德蒙•柏克、托克維爾是第一代反對與贊成革命的代表,那麼,阿倫特、霍布斯鮑姆就是當代世界反對與贊成革命的代表。西方政治哲學大體上經歷了一個逐漸賦予革命正當性的過程,由此又形成了持久的分歧和對立。這種現象與西方國家或者屬於“突然形成”,或者屬於“逐漸出現”這兩種不同類型有關。像古代希臘和近代殖民地國家是前者的類型,而英、法、俄等國是後者的類型、前者可以創制,後者必須因襲,因襲者或遲早面臨革命的現實。革命始於政治秩序的末端,而創制本身就是開端;革命是政治秩序衰朽的結果,而創制面對人爲性廣闊的空間。雖然兩者作爲人的生活實際發生的時候,現象上有某種相似,也有流血、動亂、陰謀甚至戰爭,然而究其實,兩者的性質完全不同。“革命”逐漸被賦予正當性,這可以看作權利和契約理論逐漸擴展的產物。當然,這個擴展過程,也是與資本力量逐漸登上政治舞臺並壓倒傳統封建勢力的大背景相適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