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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梁曉漫
Title
略論澳門特區制定公務法人法之意義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19年2月28日, 總第39期, 第1期, 第155-172頁
Keyword
公法人;公務法人;公務法人法;行政組織
Abstract
摘要 : 澳門特區公務法人制度在回歸前早已存在,然而,特區卻從未對公務法人的整體制度作出進一步的思考。實際上,現存相關法律制度下由於缺乏公務法人法的存在已産生了不少問題與缺陷,一方面是回歸後關於公務法人的相關問題沒有得到妥善地過渡並且亦缺乏針對公務法人特性的共性規定,另一方面,在公務法人未來發展的方向上看,法律亦未及時給予更多的發展空間,本文認為,制定公務法人法對完善公務法人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段落標題: 1. 引言 2. 現存公務法人相關之法律制度與缺陷 2.1. 回歸前《澳門組織章程》和第85/84/M號法令所訂定之框架 2.2. 回歸後《回歸法》、第2/1999號法律及第13/2009號法律延續了公務法人制度 2.3. 現存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之處 2.3.1. 第85/84/M號法令的缺陷 2.3.2. 設立公務法人方式仍待釐清 2.3.3. 對公務法人運作缺乏有效的行政監管 2.3.4. 因制度失活而制肘 3. 設立公務法人之意義 3.1. 葡萄牙公務法人綱要法之情況 3.1.1. 葡萄牙頒布公務法人綱要法的背景 3.1.2. 葡萄牙頒布公務法人綱要法的主要作用 3.2. 葡萄牙頒布公務法人綱要法的參考意義 3.3. 小結:設立公務法人的意義 4.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