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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高一飛;陳戀
Title
美國《無辜者保護法》十五年:回顧與反思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19年2月28日, 總第39期, 第1期, 第104-124頁
Keyword
無辜者保護法;DNA;錯案糾正;辯訴交易
Abstract
摘要 : 美國通過DNA檢測技術釋放了無辜的人,致使司法界十分重視DNA技術在糾正冤假錯案中的作用。美國於2004年出臺了《無辜者保護法》 ,旨在為定罪後的罪犯提供DNA檢測機會,以證明其是否清白。《無辜者保護法》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確了定罪後的DNA檢測機制,二是注重提高控辯雙方業務水準以提高司法品質,三是增加了對錯誤監禁罪犯的賠償金額。但是美國有強大的辯訴交易傳統,最高法院認可在辯訴交易中被告人放棄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定罪後的DNA檢測權也不例外,這一做法實際上違背了《無辜者保護法》的立法原意。各州則有三種不同的立場。從1992年起至2018年11月28日,美國聯邦及各州已有363人通過定罪後DNA檢測被證明無罪。在定罪後DNA檢測權的性質問題上,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判例否決了獲得定罪後DNA檢測權是一項憲法權利,認可了各州有權決定是否給予申請者定罪後DNA檢測權。各州認識到定罪後DNA檢測的重要性,截至2015年,50個州都通過了定罪後救濟法令,提供了定罪後DNA檢測的機會。儘管今天仍然有很多陳腐的條條框框束縛著定罪後DNA檢測作用的發揮,但那些阻礙司法錯誤的糾正、不符合司法規律的限制性條款,在今後的司法運動中將被逐漸改進。為了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公檢法司四機關出臺了一系列法律,但我國還沒有建立完備的定罪後DNA檢測機制。將來,我國應當吸取美國無辜者保護機制改革的經驗,即確立定罪後的DNA檢測機制、完善申訴法律援助機制和申訴律師權利。同時,也要吸取美國冤獄賠償不合理的教訓,完善錯案賠償機制。 段落標題: 1. 《無辜者保護法》的立法背景 1.1. 冤家錯案的發生 1.2. DNA技術應用於錯案糾正 1.3. 對被錯誤關押的罪犯缺乏賠償 1.4. 《無辜者保護法》的制定過程 2. 《無辜者保護法》的主要內容 2.1. 確立定罪後DNA申請檢測機制 2.2. 增加提高控辯雙方能力的措施 2.3. 對被錯誤監禁的罪犯增加賠償 3. DNA檢測權利受到辯訴交易的衝擊 3.1. DNA檢測權利放棄的整體情況 3.2. 聯邦及州法院對DNA檢測權利放棄的態度 3.3. 對DNA檢測權利放棄的評價 4. 《無辜者保護法》的運行效果 4.1. 363人通過定罪後DNA檢測被證明無罪 4.2. 定罪後DNA檢測權沒能上升為憲法性權利 4.3. 50個州都通過了定罪後DNA檢測法令 5. 《無辜者保護法》的經驗和教訓 5.1. 確立定罪後的DNA檢測機制 5.2. 完善申訴法律援助機制和申訴律師權利 5.3. 吸取美國的教訓:完善錯案賠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