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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林位強
Title
《澳門民法典》名譽權條款修正之檢討
Journal Name
澳門科技大學學報
Pub. Info
2017年12月30日, 第11卷第1/2期, 第127-134頁
Link
http://lib.must.edu.mo/sites/default/files/assets/images/Duu/2017%E5%B9%B4%E5%90%88%E5%88%8A%20%E6%BE%B3%E9%96%80%E7%A7%91%E6%8A%80%E5%A4%A7%E5%AD%B8%E5%AD%B8%E5%A0%B1.pdf
Keyword
名譽權;非財產損害;精神損害;自然人;法人;損害賠償
Abstract
摘要 : 1966年制定延伸適用于澳門的《葡萄牙民法典》曾規定,散佈能對自然人及法人的信用或名聲造成損害的事實,應對所產生的損害負責。但移植自該法典的《澳門民法典》僅規定自然人的名譽權受保護,而沒有法人的相關條款。本文針對這一重大修正的原因及意義,通過對名譽權條款修正時學術背景的探討,以及對澳門現行民法體系的結構分析,再與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例作比較,最後參考澳門民法的歷史淵源,認爲《澳門民法典》不設法人名譽權保護的條款,立法者既有現實之考量,亦有法律上之原因。 段落標題: 1. 名譽權條款修正的學術背景 2. 名譽權條款修正后,如何適用民法典第489條 2.1. 從民法解釋學上分析 2.2. 從比較法上考察 2.3. 從法源上論證 3.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