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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 E-Theses Collection (澳門大學電子學位論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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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小額貸款公司法律監管制度研究 = The research on the supervision system of small loan company

Chinese Abstract

小额贷款这一概念由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默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提出并在孟 加拉国成功实践。在其努力下,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在 30 年的实践中,创造了 全球最高还款率的奇迹。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也随着小额贷款制度的不断演进 而显得格外重要。本文透过对小额贷款法律监管制度一般理论的研究,旨在发现 我国小额贷款监管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在探究和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可 行性的完善之道,解决我国小额贷款监管制度实践中的问题,形成在现有法律框 架内各监管主体各司其道又重在配合的关系,促进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维 护金融稳定。本文为三个部分,即引言、正文与总结。引言意在指明小额贷款公 司快速发展,要求对其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正文论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制度 存在的问题和完善之道,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制度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不断发 展提出可行性意见。 正文由五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理论、监管概述、域外经 验、我国小额贷款监管制度面临的困境以及完善之道。第一部分通过介绍小额贷 款公司的概念和一般特点,以目前学术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性质的研究为基础, 讨论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定性。 第二部分讨论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定义,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是小 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重要保障,并且通过举例,介绍了在小 额贷款公司试点过程中较为成功且成绩突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小额贷款公 司的监管状况及突显出的问题。其中穿插介绍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三个阶段及 不同阶段所采取的不同监管方法。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第三部分展示了小额贷款法律监管制度的域外经验,选取了经济发展水平及 法律制度差异较大的国家和地区为例,介绍了域外小额贷款制度的成功经验,特 别是选择了小额贷款制度的源头国家—孟加拉国作为介绍对象,阐述了其富有特 色的监管经验,另外选择了放债历史久远的香港作为实例对象,表达了法律保障 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重要意义。 第四部分通过上文的综合阐述,从法律层面和实践层面两个方面展开,分析 了我国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所面临的问题,特别是在监管主体、监管力度及监管方 法方面,同小额贷款监管制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对比体现出差距和不足。 第五部分根据上文所阐述的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本着 5 / 48 “法律解释论”而非 “立法论”的原则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依据科学的监管方法 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如加重激励型监管的比重等,具有实践性意义。

Issue date

2016.

Author

鄭媛媛

Faculty
Faculty of Law
Degree

LL.M.

Subject

Microfinance -- Law and legislation -- China

微型金融; 小額信貸 -- 法規 -- 中國

Supervisor

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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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tion
1/F Zone C
Library URL
99100168257970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