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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 E-Theses Collection (澳門大學電子學位論文庫)

Title

論澳門刑事訴訟中的自由心證原則 = On the evidence evaluaion principle in Macau Criminal Procedure Law

Chinese Abstract

内容提要 本文第一章主要針對自由心證原則之淵源及性質進行探討。當中闡述了證明制度的發展過程,從神判時期、法定證據時期,以至現今的自由心證時期。解釋了自由心證原則的誕生及成因,並且指出該原則的主要内容及其内在制約。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現行法律制度,以及在回歸前的法律發展史,詳述有關澳門特區對自由心證原則所探納的原因及適用的情况。 文中第二章則爲分析自由心證原則的優點及缺點。引用一些澳門特區的法院案例作參考及評論,從而具體地展視上述原則的利弊之處,隨之而指出自由心證原則的一些固有缺陷——邏輯法則的非絕對性、經驗法則的無限性。並強調法官必須慎重地形成心證,以及根據“罪疑從無原則"作爲自由心證的最後指引。 在第三章主要討論自由心證原則的事前保障,即對刑事的合法性、可採性進行研究。證據能力是自由心證的前提,無“證據資格”的證據必須被排除於法官形成心證之基礎,這種立法取向是否恰當呢。參看各國的立法狀況,探討對不法證據的取締與人權保障的關係,應如何平衡兩者之間的衝突,是各國一直以來的研究命題。當形式上的公正與實質上的公正發生矛盾時,法律應如何解決,並以何者爲立法基礎,將是本章的主要論點。 於第四章重點闡述有關自由心證的操作與制約。指出運用自由心證原則在理論上與實務上的差距。探討對經驗法則具體化的不可能,故有必要完善自由心證的上訴機制,以作爲一種實質上的事後保障。分析判決書中詳述判決理由及心證形成依據的重要性。只有在判決書内指出心證形成的過程,才有可能對事實事宜提出上訴,否則,有關的上訴保障機制將難以充分發揮,或将受到巨大的限制。 最後的結論部份,将對澳門特區往後有關的刑事訴訟法律改革,提出一些淺見,對於自由心證原則立法的同時,必須考虑相關的制約措施,以確保該等原則可以理性地、公正地在司法機關中運用。

Issue date

2009.

Author

何駿豪

Faculty

Faculty of Law

Degree

LL.M.

Subject

Evidence, Criminal

刑事證據

Evidence, Criminal -- Macau

刑事證據 -- 澳門

Supervisor

趙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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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tion
1/F Zone C
Library URL
99100433573970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