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M E-Theses Collection (澳門大學電子學位論文庫)
- Title
-
專利權的保護與專利侵權行為之判定研究
- Chinese Abstract
-
Show / Hidden
内容提要 專利制度的設立乃是為確保創作活動、科技發展、正當競争及消費者利益之保護。作為民事權利之專利權,其權利人對他人侵犯其權利之行為能獲得適當之法律救濟,乃是其專利能得以有效行使之關鍵。然而,專利權有否存在被侵害之事實,却是是否成立專利侵權行為之要件,概無權利即不可請求救濟,乃是基本之法律概念。 要判定專利權有否被侵害之事實,當今世界各國均是透過對“專利權利要求”之解釋,以先確定疑為被侵害專利權的權利範圍,作為判定專利侵權是否成立之前提,然後再比照被控侵權物或系争對象之間,從“專利權利要求”中之文義所具有之含義是否相同或引申出之技術是否等同,以作為專利侵權判定之基礎及準則。 本文為針對專利侵權行為之判定基準,首先自專利侵害的法律特徵入手,進而查找與專利權保護範圍相關之資料,引介出當今各普遍法域所奉行之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方法所採納之原則,即“字面原則”及“等同原則”;並就“專利權利要求”之解釋方式,列舉出“中心限定主義”、“周邊限定主義”與“折衷式之主題内容限定主義”。 針對“專利權利要求”之解釋原则與步骤,通過“全要件原則(All Elements Rule)”之概念,指出其在適用時應注意的三項原則(即“精確”、“附加”及“刪減”等三原則);從“字面解釋”中,如何判定構成“文義侵害”之方法,引領出“專利說明 書及附圖”對”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作用。 接而在“相同侵權”之後,帶引至“等同侵權”的判定,並就“等同侵權”的限制,鋪陳出“禁反言原則”及“先前技術之阻却”。相對於之前為“直接侵權行為”的介绍,也簡要說明“間接侵權行為”的概念,及概括提到其得以成立的要件。於行文之字裡行間,本文以初學的態度,嘗試提出所抱持的立場或觀感。
- Issue date
-
2008.
- Author
-
鄒建祺
- Faculty
- Faculty of Law
- Degree
-
LL.M.
- Subject
-
Patent laws and legislation
專利權法規
Patent laws and legislation -- Macau
專利權法規 -- 澳門
Patent infringement
專利權侵害
Patent infringement -- Macau
專利權侵害 -- 澳門
- Supervisor
-
唐曉晴
- Files In This Item
- Location
- 1/F Zone C
- Library URL
- 99100274010970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