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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 E-Theses Collection (澳門大學電子學位論文庫)

Title

論介紹賄賂罪

Chinese Abstract

最近几年来,介绍贿赂罪的发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司法实践中介绍贿赂罪的犯罪手段当高明。介绍贿赂罪,从某种意义上说,比行贿罪本身的社会危害性还要大。由于近年来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决心也越来越大,受贿人对收受贿赂开始采取隐藏手段,而不像前几年那样明目张胆。基于此,出现了一种新的贿赂犯罪的特点,那就是受贿人只收受“非常信任的人”的贿赂,在陌生人面前还装出一副清正廉洁的姿态。介绍贿赂者正是在这种大气候下越来越多。目前云集在某些重要国家机关周围那些公关公司相当一部分可能摄入其中。而一些领导干部的心腹、朋友、亲属就开始做起“公关生意”。由于介绍贿赂者与受贿者的密切关系,其相互之间更加容易结成紧密的战略同盟与伙伴关系,致使查处此类犯罪的难度空前加大。近年来发生的瑞安“陈时松”案、义务“表姐”案和温州“张胜”案等,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媒体报道对介绍贿赂者这种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了深刻揭露。这足以让我们关注到介绍贿赂罪本身的构成要件、法定刑等是否存在弊端与如何完善上。介绍贿赂罪不包含行贿、受贿罪的帮助犯,仅指居间介绍的人。这些居间介绍贿赂的人如果能将“介绍贿赂”作为一项事业,完全可能编织起一个腐败的犯罪网络,其社会危害性该是多么大!但是介绍贿赂罪的法定刑仅仅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说明立法者对该罪的危害性认识明显不足。 本论文从介绍贿赂罪的历史沿革说起,论述了介绍贿赂罪的构成要件,介绍贿赂罪的犯罪形态,介绍贿赂罪的司法认定(包括介绍贿赂罪与非罪的界限,介绍贿赂罪与其他罪行的比较以及介绍贿赂罪的一罪与数罪),介绍贿赂罪的存废之争与立法完善。以期能提出完善介绍贿赂罪的立法建议。 本文分为前言、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其中,正文又分为五章。 引言部分:介绍了中国目前介绍贿赂罪的治理状况,简单分析了介绍贿赂罪 在刑法中的位置。 正文部分:第一章从我国介绍贿赂罪的立法过程入手,引出了介绍贿赂罪的形成原因。 第二章梳理了介绍贿赂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介绍贿赂罪的客体,介绍贿赂罪的客观要件,介绍贿赂罪的主体,介绍贿赂罪的主观要件。分析了关于介绍贿赂罪构成要件的各种学说理论,并作出了总结与创新,使之更完善更具有合理性。 第三章分析了介绍贿赂罪的犯罪形态,包括介绍贿赂罪的既遂与未遂,并重点论述了介绍贿赂罪的未遂与行贿罪、受贿罪的区别。 第四章介绍了实践中认定介绍贿赂罪需要把握的一些疑难问题。首先论述了罪与非罪的认定过程中容易模糊的几个问题,如介绍贿赂罪与一般介绍贿赂行为的界限、与居间行为的界限。其次论述了介绍贿赂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问题,如介绍贿赂罪与斡旋受贿行为的区分以及与诈骗罪的区分。最后论述了与介绍贿赂罪有关的一罪与数罪的问题,如教唆贿赂并介绍贿赂的处断、介绍贿赂过程中侵吞贿赂物的处断。 第五章首先简单介绍了各国关于介绍贿赂行为的立法状况。其次列举了介绍贿赂罪存废之争的各种观点。然后在上述观点的基础上,以共同犯罪理论为视角,阐述了介绍贿赂罪独立存在的必要性。最后提出了完善介绍贿赂罪的一点立法建议。 关键词:介绍贿赂 介绍贿赂罪 行贿罪 受贿罪 共同犯罪 立法完善

Issue date

2008.

Author

楊陽

Faculty

Faculty of Law

Degree

LL.M.

Subject

Bribery -- China

賄賂 -- 中國

Bribery -- Law and legislation

賄賂 -- 法規

Bribery -- Law and legislation -- China

賄賂 -- 法規 -- 中國

Supervisor

趙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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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tion
1/F Zone C
Library URL
99100272479970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