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M E-Theses Collection (澳門大學電子學位論文庫)
-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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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內地與澳門在刑事領域的司法協助
- Chinese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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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回歸中國以後,依照澳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的社會制度、法律制度和司法體系地位保持基本不變,因此,澳門可以享有獨立的行政、立法權、司法權和終審裁判權。由於澳門社會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獨立性,因而構成與中國內地法律和司法體系完全獨立的另一法域,所以兩地司法街突和互不街接便客觀存在。 隨著中國內地與澳門的居民在相互交往日益頻繁、範圍不斷擴大的情況下,互相涉及的刑事案件也時有發生,而其衍生的法律問題也日顯突出和復雜,因此,爲了維護兩地安定的社會秩序和居民的正當權益、及有效打擊跨域犯罪,中國內地與澳門之間是需要建立司法協助制度,尤其是在刑事領域方面。 解決中國內地與澳門在刑事領域的司法協助,探取協商方式進行,是必然的原則,然而,具體上應如何操作,則值得加以探討,因爲協商方式一定帶出下列情況:(1)由誰進行協商,如何確定協商的主體;(2)協商的成果,是否需要形成協議?倘若形成協議,這一協議是雙方共同選守,或是協商達成共識後雙方各自立法?(3)是一攬子解決兩地在刑事領域的司法協助中面對的問題,還是分階段地解決?或是個別部門、個別地區具備條件的先協商解決?另一方面,澳門回歸已超過兩年,爲何兩地尙無法達成有關協議,他們所面對的是什麼困難?究竟是訂定協議的內容存在困難,或是執行協議的內容存在困難。 本文冀望能對上述問題,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法,及對兩地刑事領域的司法協助所引伸的問題,包括:兩地刑事訴訟程序的差異;定罪量刑的原則和輕重不一;囚犯在服刑期間待遇的不同及否將服刑者遣返原居地服刑等等,作出剖析,祈能避免當事人因兩地司法協助所產生的效力,對其造成不公平的結果。 本文採用直接比較的方法,從第二章至第四章依序分別對兩地的刑事訴訟法、刑法及監獄制度進行比較,以展示兩地有關法律的主要不同之處,並指出司法協助對他們的差異部分所造成的影響,第五章是針對1995年涉及粵港澳三地的海盜案進行個案分析,藉以帶出司法協助對跨域案件所起的作用及影響,第六章講述兩地在刑事領域的司法協助現況,分析兩地司法協助協議要面對的困難,提出兩地在刑事領域的司法協助協議可探用的具體方式,並對其作可行性研究,其後,對有關內容進行總結。 最後,將對兩地協議的內容提出可行的建議,使兩地在刑事領域的司法協助範疇中,有關操作屑面上能得以順利進行,冀能對兩地合作預防及打犯罪作出貢獻。
- Issue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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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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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玉泉
- Faculty
-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former name: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 Department
-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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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oc.Sc.
- 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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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icial assistance -- China
司法協助 -- 中國
Judicial assistance -- Macau
司法協助 -- 澳門
Criminal procedure (International law)
刑事訴訟法 (國際法)
- Supervi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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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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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cation
- 1/F Zone C
- Library URL
- 99100014814970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