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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 Author
- 冉昊
- Title
- 論當前時代正當性的 “疊代” 特徵與“社會法”的全面重構
- Journal Name
- 澳門法學
- Pub. Info
- 2025年12月30日, 總第62期, 第4期, 第32-46頁
- Link
- https://fll.um.edu.mo/wp-content/uploads/2026/01/3..pdf
- Keyword
- 時代正當性;疊代;社會給付;社會法
- Abstract
- 打破線性歷史進化論認知,以具象歷史時空觀分析,就可以看到中國當前已經進入了“疊代”型時代階段。一方面,人人平等的社會啟蒙時代任務尚未全部完成;另一方面,社會分層帶來的差異又已加速出現並趨於固化。因此,當代法治建設,除需繼續補課此前時代正當性要求的充分私法自治與有限行政外,尚需全新發展對社會本身提供全面保護的社會法,以兼容並蓄的綜合性“社會給付”為核心辦法,來幫助每一個人在風險分層社會中有效應對失能,藉以破除固化,而不是僅僅局限於特定弱勢群體的幫扶。圍繞這一“社會給付”核心,可在傳統法律關係理論的基礎上創新建立起社會法元概念——差別性“社會人”、賦權性“社會財”、彈性“社會權”和明確社會義務,作為“社會法律關係”的主體、客體、內容三要素,確立“彈性主張”和“剛性給付”的社會請求權基礎構造。再依此理論重構,抓住窗口期儘快彙編中國的《社會法典》,從當前日益緊迫的養老、生育、教育、住房等問題入手,成熟一章、彙編一章、頒行一章,將法律的功能由事後救濟推進到事前預防,為人們提供穩定的心理預期。就此,由分別體現自由市場傾向與社會平等傾向的編纂型“民法典”與彙編型“社會法典”共同構成兩翼支撐,均衡探索中國式現代化法治道路。 段落標題: 1. 對當前時代正當性的“疊代”認知 1.1. “時代正當性”概念的確立 1.2. 多重時代正當性帶給當前的“疊代”性特徵 2. 依“疊代”認知重塑當前發展“社會法”學科的正當性基礎 2.1. “疊代”特徵要求的“社會給付”時代任務 2.2. 圍繞“社會給付”重塑“社會法”的全面內涵外延 3. 依全面社會保護的“時代正當性”基礎鑄造“社會法”學科元概念和基礎框架 3.1. 基礎定位 3.2 核心內容 3.2.1. 國家的底限給付 3.2.2. 行業的行業給付 3.2.3. 市場的商業給付 3.2.4. 公益組織的慈善給付 3.2.5. 家庭和個人的互助給付 3.3. 請求權構造 3.4. 法律關係 3.4.1. 主體上,區分給付主體和受領主體,對後者建立起差別性“社會人”概念,作為社會法律關係主要的主體要素 3.4.2. 客體上,建立起賦權性“社會財”概念,作為社會法律關係的客體要素 3.4.3. 內容上,建立起彈性“社會權”概念和明確的“社會義務”概念,作為社會法律關係的內容要素 3.5. 基本原則 3.5.1. 矯正正義下的差別平等原則,強調社會發展產生分化後的傾斜保護 3.5.2. 與社會經濟發展水準相一致原則,即社會保護中不做過度福利,避免陷入福利主義的陷阱,而要始終保持充分的競爭和活力 3.5.3. 底限給付的剛性覆蓋原則 3.5.4. 社會權利與社會義務相關聯的原則,這條主要是針對受領主體〝社會人〞設置的 3.6. 實踐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