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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 Author
- 許政敏
- Title
- 區際行政協議的法律效力研究述評
- Journal Name
- 澳門新視角
- Pub. Info
- 2025年5月, 第36期, 第24-38頁
- Link
- https://www.myra.org.mo/wp-content/uploads/2025/05/澳門新視角第36期.pdf
- Keyword
- 區際行政協議;法律效力;粵港澳規則銜接;粵港澳大灣區
- Abstract
- 區際行政協議是內地與港澳合作的重要手段,是粵港澳規則銜接的重要方式之 一。但從中國內地實在法出發,區際行政協議的法律效力不甚明確,影響內地與港澳的深 度融合發展。國內對區際行政協議法律效力的研究主要存在“肯定說”與“否定說”兩種 觀點。國外諸如美國、西班牙、澳大利亞、德國等國家通過各種形式確認了區際行政協議 的法律效力,為其國內區際合作奠定良好法律基礎。因此,中國可借鑒域外經驗,結合國 情逐步確立區際行政協議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法律效力。學界亦可對內地與港澳簽訂的區 際行政協議的法律性質、法律效力、法教義學解釋、路徑設計進行深度研究,進而完善區 際合作的理論體系,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規則有效銜接。 段落標題: 1. 問題緣起 2. 國內外相關研究及其評析 2.1. 區際行政協議的內涵 2.2. 有關區際行政協議法律效力的學界觀點 2.2.1. “否定說”觀點 2.2.2. “肯定說”觀點 2.3. 區際行政協議具備法律效力的國際經驗 2.3.1. 美國州際行政協議的法律效力 2.3.2. 西班牙制定法律規範明確區際行政協議法律效力 2.3.3. 澳大利亞聯邦頒佈法律明確州際行政協議法律效力 2.3.4. 德國聯邦賦予州權力制定州際法律確認協議效力 3. 區際行政協議在國內法的法律地位 4. 區際行政協議具備法律效力的實然與應然 4.1. 區際行政協議具備法律效力的實然 4.1.1. 區際行政協議秉承相互尊重的友好原則 4.1.2. 區際行政協議是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權有機統合的有利手段 4.1.3. 區際行政協議具備法律效力的上位法律依據暫缺 4.2. 區際行政協議具備法律效力的應然 4.2.1. 明確區際行政協議與其他法律規範的效力等級 4.2.2. 建立區際行政協議的全國性法律轉化機制 4.2.3. 優化《憲法》與《基本法》銜接體系 4.4. 完善區際合作的法教義學理論 5. 深化區際行政協議法律效力研究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