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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李飛;龐茜月
Title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改背景下公司歸入權制度的立法論
Journal Name
一國兩制研究
Pub. Info
2023年10月, 總第50期, 第1期, 第35-49頁
Link
https://www.mpu.edu.mo/cntfiles/upload/docs/research/common/1country_2systems/2023_1/03%E6%9D%8E%E9%A3%9B%E9%BE%90%E8%8C%9C%E6%9C%88(%E7%AC%AC50%E6%9C%9F)_%E7%B6%B2%E4%B8%8A%E7%89%88%E6%9C%AC.pdf
Keyword
歸入權;忠實義務;信義義務;信託關係
Abstract
公司歸入權來源於英美法系的"推定信託"理論,是法律賦予公司將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違反忠實義務的所得歸為公司所有的一項特殊救濟權利。公司歸入權作為一種新式債權,目前尚存在許多立法漏洞。《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44條之間存在着內容矛盾之處,應將本公司及其涉案關聯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和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明確作為歸入權的主體,同時將監事和"受益所有人"納入歸入權行使對象,並完善股東派生訴訟制度。另外,歸入權糾紛在實務中主要集中於奪取商業機會和競業禁止兩大類,應分別採取"四要件+經營範圍標準+公平標準"和"實質主義"審查標準進行認定。最後,基於損害賠償請求權對歸入權的補充作用,當二者發生競合時,採用"單一模式為原則,重疊模式為例外"的規則對公司進行救濟。 段落標題: 1. 問題的提出 2. 公司歸入權的性質 3. 公司歸入權規則的不足 4. 公司歸入權制度的完善路徑 4.1. 明確公司歸入權的行使主體 4.2. 擴大解釋公司歸入權行使對象 4.2.1. 將監事納入公司歸入權行使對象 4.2.2. 將"受益所有人"納入公司歸入權行使對象 4.3. 明確公司歸入權法定情形的認定標準 4.4. 完善公司歸入權行使程序 4.5. 分類解決公司歸入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競合問題 4.5.1. 歸入權和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競合情形 4.5.2. 公司歸入權和損害賠償請求權的關係 4.5.3. 公司歸入權與損害賠償救濟競合問題的域外法模式 4.5.4. 分情況適用單一模式和重疊模式 4.5.4.1. 以適用單一模式為原則 4.5.4.2. 以適用重疊模式為補充 5. 結語 附表: 1. 歸入權適用情形統計表 2. 歸入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競合時當事人主張選擇統計表 3. 歸入權和損害賠償請求權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