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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高真
Title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立法原意初探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2年4月30日, 總第48期, 第1期, 第94-108頁
Keyword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立法原意;先決裁判;政治屬性
Abstract
探寻香港基本法第158条的立法原意,有助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和特別行政區法院順暢行使基本法解釋權,解決實踐中出現的問題。本文梳理了香港基本法的起草過程中對香港基本法解釋權制度的各種意見,參考了城外經驗即歐洲法院先決裁判制度,并對香港基本法第158條"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和"自治範圍内的條款”進行了語義分析,試圖全面、完整地探尋其立法原意。本文進而將"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和"自治範圍内的條款”進行了語義分析,試圖全面、完整地探尋其立法原意。本文進而將"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和"自治範圍内的條款”界定爲彈性條款,否認該條款存在"制度漏洞”,與之相反,該條款是在"一國兩制”條件下整合憲制秩序、統一法制的創新之舉,其政治功能和法律技術在今天看來仍具有現實意義。 段落標題: 1. 問題的提出 2.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的立法原意 2.1.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的起草過程及主要觀點 2.2. 對香港基本法第158條立法原意的幾點看法 3.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的域外經驗 3.1.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的法理基礎 3.2. 歐洲法院先決裁判制度的藉鑒意義 3.3.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政治性的集中體現——提請程序 4.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的實踐問題 4.1. 問題的提出 4.2.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和"自治範圍内的條款”表述的語義分析 4.3.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和"自治範圍内的條款”是彈性條件 4.4.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是否存在漏洞 5.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