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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陳家林;吳珂
Title
洗錢罪"明知"規定的刪除及其理解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2年4月30日, 總第48期, 第1期, 第26-34頁
Keyword
洗錢罪;明知;推定;表現犯
Abstract
《刑法修正案(十一)》刪除了洗錢罪中"明知"的規定,其主要目的在於將自洗錢行為入罪。"明知"規定的刪除沒有改變洗錢罪的主觀要件,沒有降低洗錢罪的入罪標準。對洗錢罪"明知"的認定需要借助推定的方法,但必須堅持刑事推定的"可反駁性",對其適用做出合理限制。 段落標題: 1. 刪除洗錢罪"明知"的立法緣由 2. "明知"規定的刪除沒有改變洗錢罪的主觀要件 2.1. 故意犯罪的固有性質 2.2. 行為方式修改後的當然解釋 2.3. 總則明知與分則明知關係的必然推論 3. 洗錢罪主觀"明知"的認定 3.1. 澄清"明知"的具體涵義 3.2. 洗錢罪"明知"認定的理論方法 3.3. 洗錢罪"明知"認定的實踐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