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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劉霜;安德烈·卡斯塔洛
Title
論企業合規計畫的有效性判定——中意刑法比較研究的視角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2年4月30日, 總第48期, 第1期, 第13-25頁
Keyword
企業合規;義大利;有效合規計畫;有效合規整改
Abstract
企業合規計畫的有效性判定是企業合規制度體系中的核心問題。企業合規改革在我國剛剛起步,法治經驗尚顯不足,而義大利頒佈企業合規的專門法令已有二十餘年,在指導企業進行合規制度建設、進行有效合規計畫等方面獨具特色。我國學界關於企業合規的功能定位有"體系化整改說"與"針對性整改說"兩種不同立場,對於合規計畫模式存在"統一標準模式"與"區別對待模式"兩種不同觀點。提倡以全面合規為目標,以專項合規為重點,對央企、地方大型國企及中小微企業分別適用不同的合規標準。有效合規計畫與有效合規整改應當有序銜接,發揮合力,以促進我國企業合規改革的順利進行。 段落標題: 1. 問題的提出 2. 義大利立法規定的有效合規計畫 2.1. 有效合規是企業免責的重要事由 2.2. 有效合規計畫的構建 2.2.1. 有效合規計畫的內容 2.2.2. 有效合規計畫的特徵 2.2.3. 有效合規計畫的制定 3. 我國構建企業合規計畫面臨的難題 3.1. 我國企業合規計畫的功能定位:體系化整改還是針對性整改 3.1.1. 體系化整改說及其評析 3.1.2. 針對性整改說及其評析 3.1.3. 兼采說之提倡 3.2. 有效合規計畫的模式:統一標準模式還是區別對待模式 3.2.1. 統一標準模式之評析 3.2.2. 區別對待模式之提倡 4. 我國企業合規計畫的有效性判定 4.1. 判定前提 4.2. 判定標準 4.3. 有效性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