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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王真平
Title
數字經濟時代法律協同治理研究——以粵港澳大灣區為例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1年12月31日, 總第47期, 第3期, 第63-80頁
Keyword
硬法;軟法;協同治理;平臺自治;數字經濟
Abstract
數字經濟時代,以硬法為主導的一元治理模式已經不再適應數字社會新的治理需求。以平臺規則為基礎的軟法自治逐漸興起,並在社會治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傳統法律治理面臨著體系重組和範式轉型,整合硬法與軟法的價值功能,統籌推進軟硬法律的協同治理成為必然選擇。粵港澳大灣區數字經濟活躍,發展勢頭強勁。但法律治理面臨不同社會制度、不同法律體系等難題,傳统法層面治理難度大、成本高、效果差。未來,粵港澳大灣區社會治理應該確立平臺軟法的基礎性引領定位;硬法由"全能法"向"監管法"轉型;粵港澳三地分別以"硬法確認軟法效力"的協同共治模式,繼續強化各方的司法協助義務。持續推進粵港澳數據融通規則構建,實現灣區數字規則互認基礎上的共建共用共治,全面提升灣區的法律治理水準和治理能力。 段落標題: 1. 協同治理的法理分析 1.1. 從政府管理到政府治理 1.2. 市場外部性的新面向 1.3. 傳統法律的治理局限 2. 數字經濟時代法律治理的範式轉型 2.1. 域內外典型的硬法治理之道 2.1.1. 美國模式:強調國家數據主權 2.1.2. 歐盟模式:隱私利益保護優先 2.1.3. 國內模式:數據安全與數字經濟發展並重 2.2. 軟法自治的規則演繹 2.2.1. 滴滴出行"滴米"規則 2.2.2. 美團大眾點評平臺規則 2.2.3. 淘寶"規則眾議院"和大眾評審團 2.3. 法律治理的範式整合與數字轉型 2.3.1. 硬法層面:整合歐美模式,相容並蓄 2.3.2. 軟法層而:分享公權力,對平臺自治保持謙抑和包容 2.3.3. 軟硬法律協同治理的必要性 3. 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治理的挑戰及反思 3.1. 廣東省域法律治理的優勢與不足 3.2. 港澳協同治理的難點與問題 3.3. 數字時代粵港澳法律協同治理之困 3.3.1. 社會制度不同 3.3.2. 法系文化分殊 3.3.3. 數字經濟發展差異 4. 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協同治理建構進路 4.1. 軟法的基礎性引領定位 4.1.1. 軟法亦法,甚至是更適合的法 4.1.2. 軟法有利於兼顧法的公正性與效率性 4.1.3. 軟法有利於實現粵港澳不同法系的變相相容 4.2. 硬法由"全能法"向"監管法"轉型 4.2.1. 監管邊界:重點規制涉公共利益和行業秩序領域 4.2.2. 壟斷監管:平衡數據的自由流通與適度集中 4.2.3. 監管強度:從審慎監管到包容監管 4.2.4. 監管手段:平臺與技術的結合 4.3. 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協同治理新範式 4.3.1. 協同治理主體:平臺+協會+政府+商戶 4.3.2. 契約之治:良法善治的基本路徑 4.3.3. 深圳思路:"以硬法確認軟法效力"模式之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