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呂忠梅
Title
民法典"綠色規則"的理解與適用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1年4月30日, 總第45期, 第1期, 第1-17頁
Keyword
民法典;綠色規則體系;生態理性;生態保護功能
Abstract
中國民法典在世界上首次規定"綠色原則"並在物權編、合同編、侵權責任編用30多個條文建立了"綠色規則"體系,回應生態環境問題對經濟社會生活帶來的巨大挑戰,滿足人民群眾對更加美好環境的嚮往。民法典在傳統民事主體的"經濟人"假設之上又塗抹上一層"生態理性",為民法典確立了新的人性標準;為民事活動確立"綠色"規範,為直接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和破壞活動提供了民法依據;也對民法典綠色規則進行既尊重民法邏輯、又體現生態規律的解釋以及民法典與環境資源保護的法律制度的有效銜接提出了新挑戰。 段落標題: 1. 確立綠色規則:實現中國民法典的使命擔當 1.1. 中國進入新時代對在民法典中確立綠色規則提出現實需求 1.2. 生態文明入憲為在民法典中確立綠色規則提供憲法依據 1.3.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為在民法典中確立綠色規則構建實踐基礎 1.4. 中華傳統自然觀為在民法典中確立綠色規則厚植文化土壤 2. 增加生態理性:擴展民法典的人性標準 2.1. 傳統民法"經濟人"假設存在生態理性局限 2.2. 以"生態理性"彌補經濟人的生態倫理缺失 2.3. 經濟理性與生態理性在民法典中的有機統一 3. 構建規範體系:賦予民法典生態環境保護功能 3.1. "綠色原則"為民事活動確立生態保護理念 3.2. 綠色物權規則建立私益與公益的雙重保護機制 3.3. 綠色合同規則明確合同履行的環境保護義務 3.4. 綠色責任規則大幅度提高環境違法成本 4. 銜接環境法律:迎接民法典綠色規則實施新挑戰 4.1. 準確認識"綠色原則"的性質、範圍與功能 4.2. 探索學科融合的民法典綠色規則體系解釋方法 4.3. 實現民法典與環境法從"外部協同"到"內部協同" 4.4. 以環境法典促進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