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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劉國慶;呂薇
Title
論洞穴之喻與冤假錯案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0年6月30日, 總第43期, 第2期, 第313-337頁
Keyword
洞穴之喻;認知偏見;冤假錯案;程式透明;辯護制度
Abstract
洞穴之喻主要乃人類認知上的內在缺陷所致,易導致人們對於人及事物的認知出現以偏概全等偏見,此等現象的出現回人類認知決策系統之缺陷不無關聯,刑事訴訟乃人類一種特殊的認知活動,偵辦人員對於案件的認知亦存在洞穴之喻,導致偵辦人員較早地聚焦於某個特定的被追訴人而疏處探究其他可能。在此基礎上,網盡有限司法資源僅收集不利於該被追訴人並給支持驗證自己預斷的證據資訊,並對證據資訊價值進行選擇性裁剪,輔以定罪標準的降低,此舉易造成冤假錯案等弊端,目前洞穴之喻已成為導致世界各國冤假錯案的重要因素。預防洞穴之喻有其可能性及必要性,系一項系統工程,主要措施大體如下:對偵辦人員進行針對性的教育培訓,敦促其恪守職業倫理規範,防止功能角色異化:重視制度建設,完善案件監管機制,增強程式透明度,以便偵辦人員多維度地接觸更多的案件資訊,如此雙管齊下方能收到效果。我國刑事訴訟中若干做法 易誘發偵辦人員的洞穴之喻,有必要省思予以完善,以預防冤假錯案。 段落標題: 1. 洞穴之喻 2. 認知偏見 3. 冤假錯案 4. 程式透明 5. 辯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