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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康玉梅
Title
論《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的行政命令制度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3年6月30日, 總第52期, 第2期, 第178-195頁
Keyword
基本法;行政命令;行政規範性文件;法律保留原則;效力位階
Abstract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50(4)條規定了行政命令制度,是行政長官的重要職權。它的淵源有三類,即澳督職權中的發佈訓令權、香港基本法和中國內地相關行政職權條款規定。梳理澳門回歸二十年來的數據可見,澳門行政命令已在實踐中形成了類別豐富、具體性質多樣和輻射範圍廣闊的特點,儘管不同年度、不同類別之間的行政命令存在差異,但共同遵循著法律保留原則和依法行政原則。它的基本法律屬性是行政規範性文件,效力位階處於法律和行政法規之下、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對外規範性批示之上。 段落標題: 1. 澳門行政命令制度的淵源 1.1. 淵源追溯的必要性與路徑 1.2. 澳督職權:發佈訓令權 1.3. 《香港基本法》:第48(4)條 1.4. 中國內地:《憲法》與組織法的相關規定 2. 澳門行政命令制度的實踐 2.1. 基本概況:數量多、類別豐富,輻射範圍廣闊並且性質多樣 2.2. 典型年度比較:內部差異與演進規律 3. 澳門行政命令制度的法律效力位階 3.1. 性質:行政規範性文件 3.2. 位階:低於行政法規,高於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對外規範性批示 3.3. 附帶的問題:與行政長官對外規範性批示的比較 4. 結語 附圖: 1. 回歸前後行政職權行使形式的對比與繼承 2. 澳門行政命令制度應用總體情況(1999.12.20~2019.12.31) 3. 澳門行政命令制度年度數量變化趨勢(1999~2019年度) 4. 典型年度各類行政命令分佈的數據對比(2019、2010年和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