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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朱應平
Title
《香港基本法》第5條在香港立法中的解讀與評析——以香港《最低工資條例》為例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3年6月30日, 總第52期, 第2期, 第11-27頁
Keyword
香港基本法;第5條;立法;解讀;評析
Abstract
香港在制定《最低工資條例》時,立法會議員質疑政府該項立法是否抵觸《基本法》第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的規定。政府作出了四方面回應,一定程度上證成了該《條該》制定的合法性依據。但總體來說,政府回應存在以下不足:沒有準確把握議員質疑問題的本意;未直接採用目的解釋的方法闡述第5條的目的和含義;以1990年《行業委員會條例》內容論證香港有權制定《最低工資條例》並符合《基本法》第5條,但論證理由不充分;以《基本法》第147條規定作為支撐香港有權制定法律的依據,但未與第5條結合起來進而闡明第5條的準確含義。正確理解第5條含義,須結合立法背景予以明確:第5條在立法表達方面存在明顯的不足,起草過程中多個委員提出了相應的修改建議,但基於某種原因,未對草案條文作出修改;第5條並非意指,對於1997年7月1日前沒有的法律和政策,之後不能制定,也並非意指對之前已經制定的法律和政策不能作修改完善;應將《基本法》第5條與其他諸多條文結合起來進行體系解釋的目的解釋,才能正確理解第5條"保持......不變"實際上包含了"不變"和"變"兩個含義;第5條以外的其他不少條文可以減弱第5條絕對化表達帶來的誤解,香港政府和立法會應當自覺採用目的解釋、體系化解釋闡明第5條的含義,從而助力香港對法律和政策作時俱進的制定和修改,以促進香港的健康發展。 段落標題: 1. 最低工資立法原由及其發簡程 1.1. 1998年政府反對立法 1.2. 立法會持續推動立法 1.3.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的提案理由和主要內容 1.3.1. 立法理據 1.3.2. 法定最低工資的設計 1.3.3. 條例草案的目的和內容 2. 《條例草案》是否符合《基本法》第5條的政府回應 2.1. 政府回應的內容 2.1.1. 對議員爭議核心問題的歸納提煉 2.1.2. 有關解釋《基本法》的處理方法 2.1.3. 《基本法》第5條的背景和目的 2.1.4. 《基本法》第147條作為直接依據 2.2. 議員要求繼續回答的問題 3. 對政府的回應 3.1. 關於政府第一點回應的分析 3.1.1. 對第5條規定所拘束的主體進行限縮性界定 3.1.2. 對第5條"保持......不變" "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作限縮性解讀 3.1.3. 對最低工資制度與雇員工資市場定價機制之間的內在關係作出正確的說明 3.2. 關於政府回應的第二點分析 3.3. 關於政府回應的第三點分析 3.4. 關於政府回應的第四點分析 4. 以體系解釋方法準確把握《基本法》第5條含義 4.1. 第5條須與其他條文結合解讀 4.2. 第147條立法意旨肴助於正確理解第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