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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張強
Title
行政長官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指令的制度形成與功能實現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3年3月30日, 總第51期, 第1期, 第156-167頁
Keyword
行政長官;中央人民政府;執行指令;特別行政區
Abstract
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指令是《香港基本法》與《澳門基本法》中行政長官的主要職權之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起草時並無出現過多爭議,但是卻留下了概念不明的結果。香港、澳門回歸以來相關實踐亦不多見,常體現為中央人民政府針對外交、國家安全等事務的指示與命令。從"一國兩制"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保障港澳䌓榮穩定的價值秩序出發,行政長官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指令需發揮履行特別行政區憲制責任與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的雙重功能。因此,行政長官執行指令應當區分憲制依據,區分不同的憲制角色,包括以中央人民政府名義作出與以特別行政區首長義作出的兩種情形,從而實現行政長官的對機制。此外,應以突出行政長官主導作為特別行政區制度改革完善的目標。 段落標題: 1. 引言 2. 執行指令:立法回溯與相關實踐 2.1. 行政長官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指令的立法回溯 2.2. 指令實踐的梳理 3. 行政長官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指令的功能邏輯 3.1. 履行特別行政區憲制責任 3.2. 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 4. 行政長官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指令的路徑探索 4.1. 明確中央行使權力的規範依據 4.2. 區分發佈指令與執行指令的憲制意義 4.3. 區別行政長官執行指令的憲制角色 附表: 1. 國務院針對港澳發佈的規範性文件 2. 2012年-2021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的"中央人民政府"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