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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楊天江
Title
格裡塞—菲尼斯學派論自然法道德原則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2年12月30日, 總第50期, 第3期, 第30-42頁
Keyword
格裡塞—菲尼斯學派;實踐理性;道德原則;中間原則
Abstract
本文認為格裡塞—菲尼斯學派代表著自然法理論在當代的最新發展。這個學派創造性地重釋了中世紀托馬斯·阿奎那的經典自然法理論,不僅賦予了它更大的解釋力,也使之更好地回應現代社會關切。自然法首先是一組以基本善為推理起點的實踐理性原則。這些基本善是完整的人類實現的基本形式,它們可以被人類理智把握,具有不證自明性。"善要被實行和追求,惡要被避免"是實踐理性的首要原則,也是自然法的首要原則。實踐理性的首要原則是前道德的原則,但這前道德的原則會向道德原則過渡,因為存在著一種可稱之為實踐合理性的基本善,它本身即是完整的人類實現的一種基本形式。這種實踐合理性具有若干基本要求或規定,它們會把妥當的實踐思考與不妥當的實踐思考區分開來。當這些基本要求或規定都得到滿足時,它們就會提供正當與不正當的判斷標準,由此形成道德原則。具體的道德規範可通過兩項審查得出:首先,特定行為所包含的對基本人類善的意願;其次,道德的第一原則和實踐合理性的基本要求對這種意願的限定。因此,自然法的內容就包括實踐理性的首要原則、實踐合理性的方法論和道德原則。 段落標題: 1. 引言 2. 道德的第一原則 3. 若干中間原則 4. 具體的道德規範 5.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