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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馮澤華;胡港雪
Title
粵港澳大灣區公共衛生區際行政委託的現實挑戰與制度建構
Journal Name
澳門新視角
Pub. Info
2023年5月, 第32期, 第8-17頁
Link
https://www.myra.org.mo/wp-content/uploads/2023/05/澳門新視角5月第32期.pdf
Keyword
粵港澳大灣區;公共衛生;區際行政委託;行政行為
Abstract
在後疫情時代,儘管粵港澳三地已對新冠肺炎採取比較寬鬆的防控措施,但基於行政委託對區域協同發展的重大意義,可適時建立大灣區公共衛生區際行政委託制度。區際行政委託制度,是在復合法域的同一主權國家內,由某一法域或多個法域行政機關作為委託機關,將其自身享有的部分職權委託給有關行政機關、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且將法律效果歸屬於委託方,以更好地實現委託方行政管理目的之機制。大灣區公共衛生區際行政委託面臨職權法定原則和區域治理中執法需求不斷擴張的衝突、粵港澳三地的執法規則銜接不流暢和區際行政委託的監督救濟管道不暢通等現實挑戰。因此,粵港澳三地有必要明確區際公共衛生領域行政委託的界限,在堅持多項原則的基礎上厘清法律責任,並嚴格監督大灣區公共衛生行政委託行為。 段落標題: 1. 粵港澳大灣區公共衛生區際行政委託的基本特徵 2. 粵港澳大灣區公共衛生區際行政委託的法治價值 2.1. 有效應對灣區多元化行政任務 2.2. 契合行政權力服務職能的要求 2.3. 有助於大灣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3. 大灣區公共衛生區際行政委託面臨的現實問題 3.1. 職權法定原則和區域治理中執法需求不斷擴張的衝突 3.2. 粵港澳三地的執法規則銜接不流暢 3.3. 區際行政委託的監督救濟管道不暢通 4. 大灣區公共衛生區際行政委託制度的實現進路 4.1. 明確區際公共衛生領域行政委託的界限 4.2. 促進三地公共衛生領域行政委託制度銜接 4.3. 在堅持多項原則的基礎上厘清法律責任 4.4. 嚴格監督大灣區公共衛生行政委託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