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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 Author
- 劉清平
- Title
- 利己主義的複雜道德屬性——兼論西方學術界二元對立架構的錯謬
- Journal Name
- 南國學術
- Pub. Info
- 2019年1月20日, 第9卷第1期, 第66-75頁
- Link
- https://cchc.fah.um.edu.mo/wp-content/uploads/2019/11/6.-%E5%8A%89%E6%B8%85%E5%B9%B3.pdf
- Keyword
- 自利;利己主義;利他主義;人性邏輯;道德屬性
- Abstract
- 西方學術界由於恪守利己與利他互不相容的二元對立架構,在有關利己主義的問題上陷入悖論:一些學者依據所謂的自然法把利己主義視為人的自利本性的直接體現,認為它是唯一基於"自然人性"並且"合乎理性"的倫理立場,甚至據此將利他主義看成是"不合理"的,排除在"自然人性"之外,斷然否定了利他主義作為一種倫理立場的可能性;另一些學者又往往依據"不可害人"的正義標準,在與高尚優越的利他主體的鮮明對照中一概而論地斷言利己主義是"不道德"的。其實,如果從實然性描述的角度仔細辨析"自利""利己""利他"這三個既微妙有別、又密切關聯的概念,就會發現,人們的自利本性不僅會追求自己意欲的單純有利於自己的自我利益,而且也會同時追求自己意欲的有利於他人的自我利益,從而在趨善避惡的自利意願中形成彼此相容的利己動機和利他動機,並且在現實生活中出現場衝突的局面下分別賦予它們不同的權重:按照取主捨次的人性邏輯,或者做出將自己的利益置於他人利益之上的利己主義選擇,或者做出將他人的利益置於自己利益之上的利他主義選擇。就此而言,利己主義作為自利人性的一種特定表現形式,根本不可能排斥利他主義作為自利人性的另一種特定表現形式的實然性存在。倘若再從"不可害人"的規範正義標準的視角進一步看,利己主義的行為既有可能因為為違反了這條底綫淪為道德上不正當的,也有可能因為符合了這條底綫成為道德上正當的,所以沒有理由給它們一刀切地貼上"不道德"的標籤,而必須依據"不可害人"的正義底綫,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地揭示它們在現實生活的人際衝突中實際具有的複雜道德屬性。有鑒於此,無論在實然性描述的維度上,還是在規範性評判的維度上,西方學術界在利己主義問題上設置的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架構,均包含着嚴重的片面性扭曲,無法成立。 段落標題: 1. "利己""利他""自利"概念的界定 2. 利己與利他的實然性並存 3. 利己主義的應然性道德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