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譚世寶
Title
再證現存孫中山向鏡湖醫院揭銀單據之偽——兼回應黃天先生所提出的一些商榷意見
Journal Name
文化雜誌
Pub. Info
2018年, 總第102期, 第75-115頁
Link
http://www.icm.gov.mo/rc/viewer/10102/2533
Keyword
辛亥革命與澳門;孫逸仙借據;吳節薇;陳孔屏;盧慕貞;諸費清神;揭本生息贈藥單
Abstract
本文主要有如下幾方面的新論:1.能否解開有關揭單是否偽造之謎,關鍵之一就是能否對吳節薇與盧慕貞的通信作正確解讀。本文重點對孫中山原配夫人盧慕貞給吳節薇追債信的回函之形式與內容作了深入研究分析,對其中“仁至義盡”等詞的微言大義作了新論,指出兩家要通過書來信往的方式討債與拒還,可見其時兩家已經因財傷誼,沒有過去的互相過門見面的交往了。盧氏覆函用了印有〈總理遺囑〉的信箋本身,可以窺見其有意警告對方不可再對總理及其遺屬作欺死詐生之舉。更兼在署名處加蓋了“孫公館”之印,更顯示了本函內容乃嚴正而鄭重的聲明,不可能有半點含糊錯漏。2.不但運用孫中山的公開授權聲明等資料證明代孫中山向鏡湖醫院清還第一筆借款者為陳孔屏,而且運用目前所見極其有限的,而且是被碎片化處理後再公佈的鏡湖醫院《誌事簿》及《徵信錄》等檔案文獻資料為主證,證明有關陳孔屏還款記錄是被人為銷毀和隱瞞了。並用同樣的資料兼用清末民初的的真實借據為旁證,繼續盡力對現存兩張所謂孫中山向鏡湖醫院揭銀單作了最新而又詳細的證偽分析。揭露吳節薇偽造揭單的原因與結果,證明其與盧怡若炮製《革命史系‧盧公怡若傳》,篡改歷史是同類的欺世盜名謀利。從中可以窺見清末民初的世態炎涼,眾生面目。3.指出还有很多更具體有力的鐵證,就隱藏在至今仍然存在,但卻沒有公佈的那些鏡湖醫院的《誌事簿》及《徵信錄》等文獻中。可以肯定,有關借款給孫逸仙(中山)及聘請其任醫師,以及其離任離澳後由誰還款等等事情,有關《誌事簿》都曾作過集議的記錄,而且絕對不會是已經全部不存。因此,公佈其他檔案資料,不僅可以證明筆者的推斷基本正確,而且還有很多涉及孫中山乃至整個澳門的清末民初的一系列歷史之謎,都將真相大白於天下。4.建議醫院慈善會有關人士應該徹底改變以往不專業和非學術的碎片化編輯手法,儘快充分運用現代的數碼照相和掃描技術,不但把現存的光緒二十二年和三十三年誌事簿各頁的照片按照其原本次序編輯刊印公佈,而且把有關資料提供政府檔案館及圖書館在網絡上公佈,成為天下為公的學術公器。其他各年尚存的《誌事簿》、《徵信錄》等史料都應作同樣處理。 段落標題: 1. 對有關史料和參考文獻的更精細與嚴謹的考證推論 2. 對盧慕貞覆吳節微函及其所藏鏡湖醫院還款單據的新研究 3. 對吳節薇的偽揭單及詐騙函之新證與推斷 4. 對鏡湖醫院尚存涉及孫中山及中西藥局的檔案記錄的新探 5. 對現存孫中山兩張揭單及其在澳門行醫之真相新研究 6. 結語 附圖: 1. 孫中山的〈還款記錄單〉及銀碼加蓋“管數圖章”之部分放大 2. 鄭觀應回覆錢恂的信末說:“諸費清神,不安之甚”(加紅色方框部分) 3. 劉文典曾在致胡適信中表示感謝說:“諸費清神,尤為感謝 (加紅色方框部分)。” 4. 盧慕貞對吳節微(薇)意圖訛騙之覆函 5. 1925年8月8日盧光功致戴恩賽(孫中山與盧慕貞的女婿)函 6. 中華民國駐巴西公使館人員寄給澳門戴恩賽函選頁 7. 劉希明等人致澳門鏡湖醫院的灣仔廣善醫局函 8. 光緒三十三年丁未正月念一日的“鏡湖醫院值事集議誌事部記載:“上揭單契劵等件當眾點明對字存在人和當鐵甲萬處”(加紅色方框部分) 9. 前山軍民府同知李榮富(或作福)所發的“前[山]軍民府李發給海坦內准築燂船所告示壹張 10. 1979年6月29日戴成功致鄧小平副總理信草稿 11. 1899年鏡湖醫院公議減收本息的原件 12. 1893年9月26日《鏡海叢報》刊登的孫逸仙(中山)於9月25日授權陳孔屏代理中西藥局一切銀錢揭借等事務的<聲明告白> 13. 宣統元年(1909)的《鏡湖醫院徵信錄》所載有關揭單的部分 14.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5月5日)鏡湖醫院堂期集議的記錄照片 15. 同上年二月二十七日(1907年4月9日)額外堂期集議的連頁被分為上下 16. 同上年二月三十日(1907年4月12日)額外堂期集議的連頁被分為上下 17. 同上年三月二十一日(1907年5月3日)額外堂期集議的連頁被分為上下 18. 1907年5月3日額外堂期集議的連頁 19. 1907年4月9日額外堂期集議的連頁 20. 1907年4月12日額外堂期集議的連頁 21. 1907年6月2日堂期集議記錄(見同上書64頁) 22. 1907年6月9日堂期集議記錄(見同上書頁) 23. 1907年7月21日堂期集議記錄(見同上書頁) 24. 1907年9月15日堂期集議記錄(見同上書65頁) 25. 1907年9月16日堂期集議記錄(見同上書頁) 26. 1907年12月1日堂期集議記錄(見同上書66頁) 27. 1898年11月13日堂期集議記錄的連頁(見同上書16頁) 28. 1896年5月31日堂期集議記錄的連頁(見同上書頁) 29. 1896年3月22日堂期集議記錄的連頁(見同上書33頁) 30. 1896年4月19日的單頁截取部分記錄(見同上書頁) 31. 1896年5月10日公議記錄的連頁(見同上書34頁) 32. 1896年5月17日公議記錄的連頁(見同上書頁) 33. 1896年5月24日公議記錄的連頁截取部分(見同上書頁) 34. 該年二月念二日(1896年4月4日)的一頁 35. (左)• 十二月初四日(1896年8月2日)的連頁; (右)• 十二月初四日(1896年8月2日)的連頁 36. 十二月十五日(1897年1月17日)的一頁 37. 傳為孫中山向鏡湖醫院借款單據之一 38. 傳為孫中山向鏡湖醫院借款單據之二 39. 1923年有公證印花的正式借據,借款金額及借款人皆要盖章(見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56926875475802&wfr=spider&for=pc所載) 40. 1936年“地皮大王”程霖生有抵押品的借據,借款人及保證人皆簽名蓋章(見同上) 41. 1943年的正式借據借款金額及借款人皆要蓋章(見同上) 42. 光緒十九年六月初六(1893年7月18日)《鏡海叢報》第5頁的〈本澳新聞•鏡湖耀彩〉最早報導孫中山行醫 43. 1893年7月25日《鏡海叢報》所載〈神乎其技〉 44. 《鏡湖醫院宣統元年徵信錄》的〈支酬金辛(薪)俸項〉 45. 1895年11月27日決定臨時聘請在灣仔分局工作的種痘醫師,每月也有20圓 46. 1893年9月26日《鏡海叢報》刊登的〈春滿鏡湖〉(與圖12的〈聲明告白〉同日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