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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黃清華
Title
《民法典》總則評論:保障民事自由
Journal Name
一國兩制研究
Pub. Info
2021年10月, 總第48期, 第2期, 第30-48頁
Link
http://www.ipm.edu.mo/cntfiles/upload/docs/research/common/1country_2systems/2021_2/03黃清華(第48期).pdf
Keyword
《民法典》總則;民事自由;調整範圍;私法自治;民法方法論
Abstract
從科學精神看《民法典》總則編,認為自由精神是科學精神在民法上的集中體現,這意味着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應以最大限度地實現民事主體的民事自由為己任。以此為標準評價《民法典》總則篇,該篇在《民法典》調整範圍、私法自治與政府干預的關係、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和民法方法論等問題上仍有一定的改進完善空間。《民法典》調整範圍應當包括經營關係,不合理的司法干預和行政干預仍然對私法自治構成一定的威脅。對於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總則應當如何規定需要深入研究。“勿小事法治大事人治”等民法方法論問題很值得關注。這些問題的共同本質,是對如何尊重和保障民事自由認識不足。文章從法理學和比較法學的角度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分析,並對《民法典》提出了修改或完善建議。 段落標題: 1. 保障民事自由:《民法典》的根本任務 2. 《民法典》調整範圍問題 3. 私法自治與政府干預關係問題 3.1. 不合理的司法干預 3.2. 不合理的行政干預 3.3. 怎麽看“依法”享有權利 3.4. 如何看“依法”行使權力 4.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問題 4.1. 問題的提出 4.2. 分類考察 4.3. 法理評論 5. 民法方法論問題 5.1. “公序良俗”用語太過專業 5.2. “勿小事法治大事人治” 5.3. 建立營利法人履行社會責任評估制度 5.4. 《民法典》實施應少依賴司法解釋 5.5. 其他問題 5.5.1. 第146條第2款是否存在漏洞? 5.5.2. 第112條令人費解 5.5.3. 個別條文在法典中的位置需調整 6.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