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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駱偉建
Title
特區基本法理論體系框架之構建
Journal Name
南國學術
Pub. Info
2021年10月30日, 第11卷第4期, 第460-472頁
Keyword
“一國兩制”;基本法;理論體系;體系框架
Abstract
構建“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理論體系框架十分必要,這有利於在科學理論體系下,全面準確地理解“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堅定不移實施“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構建這一理論體系框架,從宏觀層面說,首先,應解決方法論問題,從“一國兩制”和中國實際出發,建立一套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知識和話語體系,而不是照搬照抄西方的政治學、法學理論來解釋“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其次,應解決系統化問題,以回應爲什麽實行“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如何理解“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怎麽實施“一國兩制”和基本法這三大命題。從微觀層面說,它應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通過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實行原因的探究,認識中國自鴉片戰爭以來的歷史背景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國家戰略,以歷史的正當性和現實的必要性,確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特區穩定、發展、繁榮的“一國兩制”宗旨,奠定體系框架的邏輯前提和基礎。第二,通過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內容的解析,提煉出“一國”與“兩制”,憲法與基本法,中央管治權與特區自治權,行政主導下的行政、立法、司法權力職責,政府與居民的權力權利這五大範疇,使之構成體系框架的主要結構。五大範疇之間既是遞進的關係,也存在互爲條件的關係。由“一國”和“兩制”的範疇決定中央管治權與特區自治權的範疇,從而再決定行政、立法、司法的範疇,而以上範疇都是以憲法和基本法的規範範疇爲法律基礎的。掌握這些基本範疇,是正確認識“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必要條件。第三,通過對“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內在關係的分析和實踐經驗的總結,確定與五大範疇相適應的五大關係,即“一國”與“兩制”的政治關係,憲法與基本法的法律關係,中央管治權與特區自治權的縱向權力關係,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的橫向權力關係,政府與居民的權力權利關係;其中,“一國”與“兩制”的政治關係,憲法與基本法的法律關係,是基礎性和決定性關係。爲了妥善處理和解決好這五大關係,需要確立基本原則,採取正確的方法,並建立相應的配套制度,從而完成體系所要解決的基本任務。 段落標題: 1. 引言 2. 基本法理論體系框架的出發點和基礎 3. 基本法理論體系框架的基本範疇 4. 基本法理論體系框架中的基本關係 5. 結論 6. 特區基本法理論體系框架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