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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 Author
- 倪玉平
- Title
- “舊瓶”“新瓶”:清朝咸豐時的關稅與財政
- Journal Name
- 南國學術
- Pub. Info
- 2021年7月30日, 第11卷第3期, 第408-415頁
- Keyword
- 咸豐時期;關稅;財政轉型
- Abstract
- 在太平天國起義和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壓力下,清朝咸豐時期的財政面臨着前所未有的危機。太平天國起義後,受戰火波及,很多稅關衹能臨時或永久封關,常關稅收明顯下降,由原來的250多萬兩下降至100萬兩,降幅高達一半以上。與此同時,咸豐時期的洋稅體制也發生巨大變化,形成了內地子口半稅、復進口半稅、船鈔和洋藥稅等幾種洋稅稅種。影響更爲深遠的則是稅務司制度。咸豐十年(1860),清廷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專辦外交事務;隨即,英國人李泰國被任命爲“總稅務司”,關稅自主權旁落,但稅收增長卻極爲強勁。正是由於洋稅的快速崛起,導致咸豐朝的關稅總收入在戰爭情況下仍能保持較爲明顯的增長。這一時期,以粵海關爲代表的洋關均位於沿海地區,若將它們的徵稅情況與常關中的沿海各關相匯總,則沿海地區所徵收的關稅遠遠超過內地各關和邊疆各關。這顯示出,沿海地區的商品貿易流通,已經超過內地的商品貿易流通,經濟重心由內地向沿海地區轉移的趨勢明顯。關稅和釐金共同構成了這一時期商稅的主體,並從根本上改變了清朝舊有的以田賦稅收爲主體的農業型財政稅收結構,開始向以關稅和釐金爲代表的商業型稅收結構轉變。這一過程,可以稱之爲清代財政的近代化轉型。在咸豐時期的財政收入構成中,傳統的田賦和常稅部分仍歸中央所有;新滋生出的稅源中的洋稅雖由洋人負責徵收,但最終仍須交由中央統籌規劃;釐金則基本由地方當局管理。由此可見,這一時期的財政已經出現全新的變化,財政的“盤子”或者說這塊“蛋糕”已經做大。正如清代的中央集權體制本身一樣,這一時期也已經隨着時代的變化,在內涵和外延方面都有了重大拓展。“舊瓶”固然可以裝“新酒”,但此時其實已是容量擴大了的“新瓶”了,如果還要用一成不變的“舊瓶”刻度來衡量權力的變化,顯然是不合適的。從這個角度來看,不論是“督撫專權”還是“內外皆輕”,研究者都存在着簡單化、概念化的問題。 附表: 1. 咸豐朝崇文門等關稅收統計(單位:兩) 2. 咸豐朝關稅銀徵收表(單位:兩) 附圖: 1. 咸豐朝關稅收入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