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張小也
Title
重新梳理中國法律社會史的發展脈絡——寫在翟同祖誕辰110週年之際
Journal Name
南國學術
Pub. Info
2020年11月30日, 第10卷第4期, 第590-601頁
Keyword
瞿同祖;法律社會史;新文化史;區域社會史
Abstract
雖然學界公認中國法律史研究中的"法律社會史"路徑是由瞿同祖開闢的,標誌性成果就是1947年出版的《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一書,而且,也有相當多的學者在不同程度上將自己的研究與其掛鉤;然而,卻很少有人將勾連關係清晰展示出來,甚至對1980年代以後的法律社會史發展脈絡也有不同看法。有的學者認為,法律社會史的定位更側重於歷史學,法律社會史成果也主要出在歷史學界;也有學者認為,這些成果大多與瞿同祖的範式不符,法律社會史研究應該更強調社會科學化特點,特別是高度的理論概括性。其實,從瞿同祖的學術背景來看,《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既是一部社會學著作,又是一部歷史學著作,而且是一部新史學背景下的歷史學著作。它從法律角度切入,採用社會學方法分析,對中國古代法律與社會的關係做了整體性探索。瞿同祖的研究方法的主要特點就是交叉學科,是良好的社會學和歷史學訓練成就了他,使得他從紛繁複雜的歷史現象中提煉出"家族""階級"作為自己的主要概念和分析工具。1980年代以後,法律社會史研究成果中之所以歷史學進路的比較多,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歷史學對傳統法律的觀察是多層次、全方位、長時段的,研究方法是交叉學科的,利用的材料則涵蓋從官方到民間的整個範圍。這一點,可以說是完全繼承了瞿同祖的傳統。至於社會科學化和理論概括問題,應該看到,由於受到人文社會科學新發展的影響,法律社會史研究的學術走向的確與瞿同祖的理想型研究有較大區別,特別是近年來湧現較多成果的地方法律社會史研究,看起來與瞿同祖的範式距離更加明顯,但這是學術發展過程的客觀結果。在吸收人文社會科學的理論與方法,重視歷史文獻的在地化解讀的前提下,地方層面的法律社會史研究在打通制度與實踐、官方與民間等方面能夠發揮獨特的作用;這既是歷史學發展的一個新路徑,也將是法律史研究發展的一個新路徑。 段落標題: 1. 引言 2. "瞿同祖範式"及其學術遺產的"繼承者" 3. 如何看待歷史學進路的法律社會史研究 4. "地方"法律社會史還是"區域社會"法律史 5.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