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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米萬英
Title
行政行為補救制度探討
Journal Name
行政
Pub. Info
2003年12月, 總第62期, 第16卷第4期, 第1173-1179頁
Link
https://www.safp.gov.mo/safptc/download/WCM_003217
Abstract
摘要 : 經驗表明︰一方面,行政行為至今仍然是行政活動最常見的形式;另一方面,由於事實認定或法律適用等等的錯誤,非有效行政行為時有發生,並不罕見。 在澳門之法律秩序中,以其效果為標準,行政行為之"非有效性"分為兩類︰其一是無效,另一是可撤銷,澳門《行政程序法典》第122-125條(下文中所有未指明出處的法律條文皆引自該«法典»)的規定足以印證這一點。 須知,無效行政行為不可廢止(第128條第1款a項);而且,這部《法典》的第123條第2款、第126條第1款和《行政訴訟法典》第25條第1款的內容表明,無效行政行為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