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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郭濟修
Title
特區土地制度改變及其影響與紗紙契合法性問題
Journal Name
澳門理工學報
Pub. Info
2007年6月, 總第26期, 第10卷第2期, 第76-84頁
Keyword
澳門基本法;土地制度改變;終審法院裁決;紗紙契
Abstract
摘要 : 澳門基本法第七條規定,澳門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資源,除在澳門特區成立前已依法確認的私有土地外,屬於國家所有。土地制度的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改變,除了涉及澳門土地所屬問題,還涉及澳門特區的成立和基本法的實施對澳門原有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的影響。具代表性的案例是去年澳門特區終審法院就觀音堂地段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民事訴訟案所作出的裁決:在特區成立前未獲依法確認為私有的土地,特區檉柳后就成爲國家所有,也不能通過司法裁判確認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或利用權為私有,無論有關訴訟是在特區成立之前還是之後提起的。也就是說,澳門從此再也不會有新的私人業權土地了,連“和平佔有”也不能了。土地制度改變所帶來的影響,可從上述觀音堂地段的官司反映出來,未來可能還涉及棘手的離島土地“紗紙契”的法律地位問題。本文以終審法院的有關裁決為例,進而討論土地制度的改變對於土地“紗紙契”問題的影響。 段落標題: 1. 澳門土地制度的改變 2. 普濟禪院所在土地的所有權及利用權官司 3. 離島土地“紗紙契”的合法性問題 4.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