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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李莉娜 
Title
論稅收債權在澳門法中的優先受償地位
Journal Name
澳門理工學報
Pub. Info
2006年6月, 總第22期, 第9卷第2期, 第101-109頁
Keyword
稅收債權;優先受償權;動產一般優先受償權;特別優先受償權
Abstract
摘要 : 有關債權優先受償問題之法律制度(也即債權之有限受債權制度,或稱優先權制度),最早見於羅馬法之規定中。該制度設立之初始目的在於適應現實的需要、保護弱者並維護社會之公平正義,因此,其適用範圍主要限於確定妻之嫁資返還優先地位與監護人之優先地位。 現代的大陸法系國家與地區,大多繼承了羅馬法的這一特定之保護債權的制度,並根據當今形勢的發展,對原有之羅馬法制度作了繼承性的變革與發展。在澳門《民法典》第二卷《債法》第六章《債之特別擔保》中,即專門對債權之優先受償制度做出了規定,確立了動產一般優先受償權與特別優先受償權兩類不同的制度。 段落標題: 1. 債權的平等受償與債權的優先受償 1.1. 優先受償的概念及種類 1.2. 優先受償的法律性質與地位 2. 稅收債權優先原則之具體適用 2.1. 稅收債權之間的相互關係 2.2. 稅收債權與私法中的擔保物權之間的相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