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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張國軒
Title
檢察機關監督死刑案件復核的客觀依據
Journal Name
澳門理工學報
Pub. Info
2007年3月, 總第25期, 第10卷第1期, 第71-79頁
Keyword
死刑復核;法律監督;客觀義務;客觀公正
Abstract
摘要 : 檢察機關監督死刑復核符合憲法和法律對檢察機關的法律地位和職權的規定;檢察官的“客觀義務”和上級檢察機關全面、獨立參與死刑案件的審查,决定了檢察機關監督死刑案件的庭審和復核都不是單純的當事人和公訴機關;從死刑案件的審理和復核的關係、性質看,死刑復核不是法院內部的行政審批活動,檢察機關不僅要參與死刑案件的一審、二審,而且應當監督死刑案件的復核;檢察機關對死刑案件的監督必須是針對所有情形的、全過程的、上下獨立的,不應當是區別情况的、斷斷續續的;檢察機關參與死刑庭審和復核追求的司法價值,都是保證死刑案件依法、客觀、公正地處理,防止發生冤假錯案和案件的不公正處理。 段落標題: 1. 檢察機關監督死刑復核符合從憲法和法律對檢察機關的法律地位和職權的規定 1.1. 從憲法對檢察機關的法律地位的規定來看 1.2. 從法律對檢察機關的職權規定來看 2. 檢察官的“客觀義務”和上級檢察機關全面、獨立參與死刑案件的審查,决定了檢察機關監督刑案件的庭審和復核都不是單純的當事人和公訴機關 3. 從死刑案件的審理和復核的關係、性質看,死刑復核不是法院內部的行政審批活動,檢察機關不僅要參與死刑案件的一審、二審,而且應當監督死刑案件的復核 3.1. 死刑案件的審理和復核的關係 3.2. 死刑案件復核的性質 附表: 1. 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復核權前的監督情况(兩級復核) 2. 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復核權後的監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