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盧亦鋒
Title
澳門特區政府司級官員“財政及財產資源管理上限”修訂之影響
Journal Name
澳門研究
Pub. Info
2013年12月15日, 總第71期, 第4期, 第175-179頁
Keyword
行政長官;行政命令;授權;財政及財產資源管理
Abstract
摘要 : 根據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於2011年5月27日簽署的第26-30/2011號行政命令,特區政府的五位司級官員獲得了行政長官授予的在工程、取得財貨和勞務程序方面以及在財政、財產資源管理方面更大的權限。該授權內容刊登及生效後,社會各界普遍認為比較合理。一是它有助於分擔行政長官的政治壓力,二是可以加快審批程序,三是行政程序、各司級官員的權責範圍將更加清晰;但是,它也有可能會給行政長官宏觀協調跨司範疇的工作增加難度。其實,核心問題不在於五位司級官員獲許可免除公開競投的權限金額的提升,而在於現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及法律上是否有完善的監管機制。衹要有完善的監督機制及依照政府的方針: “公開、公平、公正”向社會公佈更多的資訊,行政程序透明度提高,不斷因應實際情況調整授權,衹會有利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