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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徐岱
Title
舊題新議:藝術與宗教關係再審視
Journal Name
南國學術
Pub. Info
2019年8月, 第9卷第3期, 第403-420頁
Keyword
藝術宗教;宗教藝術;審美文化;信仰之維
Abstract
摘要 : 在人類文明的“審美歷程”中,藝術與宗教的關係始終佔據着重要位置。這是因爲,從某種意義上說,一部古典美學史,也就是“沈雪玉美學”的“關係史”。這既表現爲,在歷史上通過大量的“宗教藝術”讓藝術獲得了發揚光大的機遇;也表現爲,在許多堪稱偉大的藝術作品中,人們總能擁有一種類似於“藝術宗教”的精神體驗。但進一步來看,宗教文化在與藝術結盟時難免有一種尷尬:一方面,藝術一直是宗教傳播的主要媒介;但另一方面,當宗教徒力圖藉種種藝術化的方式來表現宗教內涵時,必然會陷於不可解決的張力之中。這種矛盾與其說是一種外部性質的摩擦,不如說屬於一種本體論意義上的排斥。無論如何,宗教啓示所顯現的是一種超越個人經驗與個體價值的觀念,所以,承認宗教文化對藝術創造的影響,不能一廂情願地無視這種影響的局限性。儘管藝術中的宗教復興來自審美浪漫主義,但並不意味着這種主義的宗旨就是皈依上帝。歸根結底,藝術的宗教之旅最終是一場爲宗教而犧牲的獻祭。偉大的藝術總是體現着一種信仰的力量,並不意味着其接受宗教的贊助。作爲一種“存在”的人類信仰並不爲宗教所壟斷,藝術的信仰之維正是其“向善而真”的審美呈現,從而將人們引向存在的神秘。這是造成人們常常將藝術與宗教相提並論的原因。但有必要重新確認的是:這個事實表明,信仰並不是來自宗教實踐,而是來自詩性文化本身。信仰的真實性依據在於人類的可能性,真正的信仰表現爲對以自然昭示於人們的生命存在的肯定。因此,儘管可以說“信仰構成了宗教的基本特徵”,但不能由此而將信仰歸屬於宗教活動。事實上,真正的信仰恰恰與宗教無關。信仰本質上具有全人類性的特點,決定了“以人爲本”的藝術不能成爲上帝的工具。唯有確立藝術的發展“必須獨立於宗教”之路,纔能有助於人們更好地把握藝術的經驗,並爲“通往審美之路的藝術”正名。 段落標題: 1. 宗教的藝術化與藝術的宗教性 2. 神聖體驗的兩個維度 3. 審美體驗的信仰之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