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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丁為祥
Title
牟宗三“存在之理”的反省與認知意義
Journal Name
南國學術
Pub. Info
2019年11月20日, 第9卷第4期, 第623-636頁
Keyword
牟宗三;存在之理;觀解;反省;認知意義
Abstract
摘要 : "存在之理"是牟宗三在《心體與性體》一書中對朱熹的天理觀念、格物致知說的一種定性把握或定性論說。該書問世半個多世紀以來,其中的許多說法都收到了學術界的認真討論,唯獨“存在之理”卻很少為人注意。實際上,牟宗三的“存在之理”一說雖然是因為分析朱熹的格物所窮之理而得以表述,但其用心和含義卻並不僅僅是針對朱熹的,而是對整個中國文化及其認知現象的一種深入反省,不過是以朱熹的格物所寫之理作為其典型表現而已。就其直接指謂而言,所謂“存在之理”自然是指作為人生觀照對象之自然世界所以形成之超越的所以然,但其之所以能夠形成,卻是以中國文化之主體性精神為基礎,而以其主體精神及其對世界之觀照性的解讀與認知為形成根源的。此即牟宗三所謂的“觀解”或“觀解理性”。所謂中國哲學及其本體論、宇宙論之境界特色,雖然在具體形成上更依賴於其主體性精神(沒有主體性精神及其觀照性認知,就不會形成其哲學之境界特色),但當運用這種主體性精神觀照外在世界並更求其所依然時,自然就會形成“存在之理”式的認知與把握。對宋明理學來說,不理解其主體性精神,就無法理解其“更求所以然”式的追求;而不理解其主體性精神及其對外在世界之觀照性認知,也就不會形成“存在之理”這種根源於道德價值式的認知或者說是以認知形式表現出來的“生生之德”。而對於牟宗三來說,不理解其關於“存在之理”的論說,就無法理解其“良知坎陷說”在文化發展方向上的意義,更無法澄清中國科學認知精神的培育和發展之路。尤其是當人們將朱熹的格物窮理之學直接等同於西方的科學認知思想時,就會滋生出一種比附之風甚或是附會之習,對於素來缺乏科學傳統的中國文化而言,往往就會成為對於發展科學精神的一種極大的主觀限制。 段落標題: 1. “存在之理”的提出 2. “存在之理”與“形構之理” 3. “存在之理”的認知根源 4. 對“觀解理性”反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