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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陳錦淞;王千華
Title
香港特別行政區遊行集會自由的合理界限
Journal Name
一國兩制研究
Pub. Info
2020年10月, 總第46期, 第4期, 第108-118頁
Link
https://www.ipm.edu.mo/cntfiles/upload/docs/research/common/1country_2systems/2020_4/08.pdf
Keyword
香港特別行政區;表達自由;遊行集會自由;比例性檢驗
Abstract
摘要 : 香港成文法例對遊行集會自由的事前限制和事後處罰均有相應規範。香港法院採用相對主義立場,遊行集會自由被納入表達自由的範疇內,其審判法理是:遊行集會自由作為基本權利並不是絕對的,仍需要同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權利相均衡,對於基本權利應做盡可能擴大的解釋,而對於基本權利的限制則必須採取狹義解釋。由於事後處罰具體案件事實複雜,法院通過一系列案例,逐步確立了對遊行集會自由的限制的審查標準。《港區國安法》出台後,對原有的審查標準體系產生了一定衝擊,為遊行集會自由的行使提供了更加明確的界限。對遊行集會自由的事後處罰的審查標準框架,也同樣適用於事前限制。不同的是,由於事前限制相比事後處罰,對言論可能產生扼殺其於搖籃之中的效果,因此適用時更需要謹慎。 段落標題: 1. 遊行集會自由的合理界限所涉理論問題 2. 判斷遊行集會是否超出合理界限 3. 對遊行集會自由的限制應該合比例 4. 對遊行集會自由的限制的審查標準 5.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