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王玫黎;李煜婕
Title
《南海行為準則》談判主要問題關切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20年2月28日, 總第42期, 第1期, 第103-124頁
Keyword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南海行為準則";海洋危機管控;地區規則體系
Abstract
摘要 : 2019年,中國和東盟已提前完成"南海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 in the South China Sea ,以下簡稱COC)單一磋商文本草案的第一輪審讀,正提速推進關鍵案文磋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Declaration o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以下簡稱DOC)實施過程中各聲索國間爭議最大的地理範圍、法律地位、爭端解決以及合作義務等不僅已成為COC案文磋商的主要爭議焦點,其聯合軍事行動與油氣資源開發、海上執法等內容不斷遭遇美國聲稱的"主要利益關切"。美"印太戰略"的目標之一便是要建立由其主導的地區規則,這明顯與中國和東盟國家宣導打造的基於規則,務實、平等、包容、開放、創新的南海地區秩序相衝突。從東盟以整體立場與中國協商南海問題20年態度的變化來看,受域外大國影響明顯;部分成員國期盼借域外大國之力達到其利益目標。東盟秉持"協商一致"的磋商態度在不斷微調,域外國家蓄意擴大過往遺留的分歧與爭議也將對COC磋商進程造成千擾。在中國宣導的"雙軌思路"指導下,恪守平等協商具體爭端的原則,重點關注海洋危機管控與區域海洋治理合作規則構建這兩大主要內容,依據《聯合國憲章》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相關國際法原則,繼續與東盟國家密切磋商COC的性質、適用範圍、特定爭端程式以及法律效果等具體內容,將海上安全合作先行納人地區規則體系,形成區域安全合作的穩定機制,從而促進區域海洋治理的規則探索,通過創新機制化解爭議,最終實現合作共赢的海洋命運共同體。 段落標題: 1. 南海區域規則的歷史溯源 1.1. 南海區域的早期合作及規範 1.2. 以《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誕生為標誌的關係重塑期 1.3. 以《南海各方行為宣言》(COC)磋商為標誌的規則構建期 2.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COC)談判及主要關切點 2.1. COC談判的要素關切 2.2. COC談判的原則關切 2.2.1. 以"六點原則"為體現的"東盟方式" 2.2.2. "東盟方式"的新進體現 2.3. 影響COC談判的周邊態勢及國際法挑戰 3. COC談判的主要法律問題 3.1. "武力或武力相威脅"的界定 3.2. "保持自我克制"規則的細化 3.3. 海上航行與空中飛行問題的單獨規定 3.4. "全面和永久解決爭議之前開展合作"的正確解讀 4. COC具體案文建議 4.1. 適用範圍 4.2. 法律約束力 4.3. 航行自由 4.4. 爭端解決機制 4.5. 合作義務 4.6. 保留條款 5. 下一步談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