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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鄒菲菲
Title
論我國刑法修正中犯罪圈擴大化的限制
Journal Name
澳門法學
Pub. Info
2018年6月30日, 總第37期, 第2期, 第149-162頁
Keyword
刑法修正;刑法解釋;行政違法;行政前置;刑法謙抑性
Abstract
摘要 : 我國《刑法》自1997年頒布以來,至今已歷經十次修正。犯罪圈擴大化趨勢明顯,刑法萬能論的思想日益顯露,社會治理過度依賴刑法機制。刑法修正作為一種法律實踐,本質上是一種刑事立法活動,應保持冷靜的態度,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犯罪圈擴大是必然趨勢,但應有所限制。應在刑法謙抑原則指導下,從刑法對社會關切的回應、刑法與其他部門法的銜接等方面對犯罪圈的擴大進行限制,同時應注意刑法修正不是完整刑法適用的唯一手段,應首先充分發揮刑法解釋的作用,窮盡行政處罰的適用,刑法不能架空社會治理的其他手段,應準確定位,謙抑適用。 段落標題: 1. 我國刑法修正中犯罪圈擴大化趨勢明顯 2. 刑法立法應有限回應社會關切 2.1. 社會關切與刑法立法的互動 2.2. 刑事立法回應社會關切應有所限度 3. 刑法修正應堅持刑法解釋前置 3.1. 完善刑事立法應有多種形式 3.2. 刑法修正條款之分類 3.2.1. 創造立法類修正規定又分為兩類在原條文基礎上增加或修改的修正和制定新罪名的修正。 3.2.2. 解釋立法類的修正 3.3. 刑法解釋前置之可行性 4. 刑法修正應堅持行政前置 4.1. 刑法與行政法的邊界 4.1.1. 對於不存在競合關係的部分,刑法與行政法適用邊界之劃分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4.1.2. 對於存在競合關係的部分,行政法與刑法適用的界限 4.2. 行政制裁前置之必要性分析 5. 結論 附表: 1. 刑法修正條文分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