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傅鼎生
Title
善意取得制度三題
Journal Name
法學論叢
Pub. Info
2009年8月, 第11期, 第121-135頁
Keyword
物權法;物權;善意取得;回首佔有;無權處分;遺失物
Abstract
摘要 : 內地善意取得制度雖不以"轉讓合同有效"為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但是該轉讓合同除行為人無權處分這一要素不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外,其他要素均應當符合合同的成立、生效要件。善意第三人只有從無權處分財產的不動產登記名義人或動產佔有人處有償受讓財產的,方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回首取得無權處分的財產,對該財產不享有所有權。遺失物可以成為善意取得的物件。 段落標題: 1. 關於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 1.1. 轉讓合同的效力對善意取得規則適用的影響 1.2. 冒名處分他人財產與善意取得規則的適用 2. 關於無權處分人之回首取得 3. 關於遺失物的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