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高聖惕
Title
以"實體"做為條約規範主體的理論與實踐:以台灣的條約實踐為中心
Journal Name
法學論叢
Pub. Info
2010年4月, 第13期, 第73-140頁
Abstract
段落標題: 1. 前言 2. "實體"做為條約規範主體之理論 3. UNFSA中的捕魚實體 3.1. UNFSA中對於捕魚實體的規定 3.2. UNFSA起草制定過程對於捕魚實體的討論 3.2.1. 立法會議之召開、其任務、以及FAO所扮演的角色 3.2.2. 大會主席在第二會期結束時提出的"談判文件" 3.2.3. 主席在第三會期提出的"談判文件修正版" 3.2.4. 主席在第四會期中提出的"協定草案(draft agreement)" 3.2.5. 主席在第五會期中提出的"協定草案修正版" 3.3. 捕魚實體在1995年協定中的地位 3.3.1. FAO的指導原則與主席貫徹原則之作法 3.3.2. 何謂"準用"? 3.3.3. UNFSA立法過程中捕魚實體的地位之演變 3.3.4. 小結 4. 各RFMO的公約或決議落實捕魚實體概念之實踐 4.1. 概述:為何台灣接受"捕魚實體"之名稱 4.2. 大西洋鮪類保育國際委員會 4.2.1. 94-06號建議"與非締約方之協調事宜的建議" 4.2.2. 1997年"有關成為合作方、實體或捕魚實體之建議" 4.2.3. 2001年《有關成為合作方、實體或捕魚實體之01-17號建議》 4.2.4. 03-20號《有關獲得合作之非締約方、實體或捕魚實體之地位之標準的決議》 4.3. 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 4.3.1. "台灣捕魚實體"作為觀察員 4.3.2. "台灣捕魚實體"作為安地瓜公約制度下的IATTC的會員 4.4. 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 4.5. 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 5. 結論